• 臭氧層“保衛戰”打響所涉工業產值4500億


    時間:2010-06-12





      我國首部專門管理消耗臭氧層物質活動的行政法規《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6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舉表明,自6月1日起,在我國生產、銷售、使用及進出口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產品,將受到總量控制和配額制管理。國內所涉及的工業行業產值達4500億元,從業的產業工人達100萬人。其中,化工、空調制冷及維修等行業受影響較大。針對該《條例》,近日,聯合國環境署、環保部對外合作交流中心、中國環記協在北京聯合舉辦加速淘汰氫氯氟烴(HCFC)研討會。與會專家對HCFC的配額管理表示認同,對替代技術缺失表示了擔憂。


      實行總量控制與配額管理制


      加速淘汰含氫氯氟烴是自2010年開始我國履行蒙特利爾議定書最主要的任務。


      為保護臭氧層,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際社會分別于1985年和1987年締結了《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我國分別于1989年、1991年、2003年加入了《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倫敦修正案和哥本哈根修正案。


      按照公約規定,發展中國家應于2030年前完成制造業中HCFC的淘汰任務。目前,我國是世界上HCFCs類物質最大的生產、消費和出口國,2002年以來,HCFCs連續多年都以20%的速度增長。2008年我國HCFCs的產量約40萬噸,占發展中國家的87%,超過全世界比例的50%;消費量約為25萬噸,占發展中國家的一半。


      環保部對外合作中心主任溫武瑞介紹說,按照議定書淘汰目標要求,我國淘汰任務很重。但考慮到當前工業市場的整體技術水平,我國淘汰HCFCs的時間表并不激進,力爭實現的目標是:2013年凍結,2015年消減10%,2020年消減35%,2025年消減67.5%,2030~2040年保留2.5%僅用于維修用途。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條例》建立了消耗臭氧層物質總量控制和配額管理制度。《條例》規定,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的年度生產、使用和進出口配額總量。在總量確定后,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使用、進出口單位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向國務院有關部門申請配額許可證。


      國務院法制辦農林城建資源環保法制司副司長王宛生表示,除了配額制管理外,新頒布的《條例》另一特點是強化了執法手段。《條例》對各種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為,規定了罰款、沒收違法物品、拆除違法設備設施、沒收違法所得、核減配額數量直至吊銷配額許可證等嚴格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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