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提高鋼鐵產業集中度的政策環境分析


    時間:2010-04-27





      依據集中度指標的計算公式,提高鋼鐵行業集中度指標要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是提高分式中的“分子”數值,即擴大前5名、前10名鋼鐵企業的產量規模;另一方面是降低“分母”的數值,即要減少我國粗鋼生產總量。要分析2009年國家產業政策對鋼鐵產業集中度的影響,實質上就是要關注哪些國家產業政策有助于擴大前5名、前10名鋼鐵企業的產量規模、哪些國家產業政策有助于減少粗鋼生產總量。


      提高“分子”數值———兼并重組是調整振興的重點內容


      2009年2月,國務院頒布了《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簡稱《規劃》)。《規劃》在促進企業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方面明確提出:力爭到2011年,形成寶鋼集團、鞍本集團、武鋼集團等幾個產能在5000萬噸以上、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特大型鋼鐵企業,形成若干個產能在1000萬~3000萬噸級的大型鋼鐵企業。


      可以看出,國家在推進鋼鐵產業重組、優化鋼鐵產業組織結構等方面的態度是積極而堅決的,并基本明確了重組的目標。而目前的難點是如何通過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推進產業重組。這些政策和措施的實施效果就是使重組企業、被重組企業都有重組的動力,使中央與各級政府之間對產業重組都持支持、鼓勵的態度,共同營造有利于加快產業重組的經濟環境。


      這些政策措施對重組后的鋼鐵企業集團不僅在生產規模上要有所要求,而且要在技術裝備、節能減排、經濟效益上有所要求。對某些聚集了幾個百萬噸級、50萬噸級鋼鐵生產企業的地區,應支持該地區實行以設備大型化、規模經濟為前提的企業重組;而對于若干個鋼鐵企業僅僅是通過形式上的聯合形成千萬噸級鋼鐵企業的做法應給予限制,否則只能是在形式上提高了集中度指標的數值,并沒有真正實現鋼鐵產業組織結構的優化以及市場競爭結構的優化。


      降低“分母”數值———淘汰落后不斷推進


      控制鋼鐵產能的增長,一是要把握住新建鋼鐵項目的“入口”,二是要疏通淘汰落后產能的“出口”。對當前的中國鋼鐵產業而言,疏通淘汰落后產能的“出口”是首當其沖的。


      2009年,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的力度在不斷加大,《規劃》提高了對落后產能的淘汰標準,確定在2010年底前淘汰掉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20噸及以下轉爐和電爐的基礎上,在2011年底前要淘汰掉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30噸及以下轉爐和電爐,這樣新增淘汰落后煉鐵產能7200萬噸、煉鋼產能2500萬噸;結合淘汰落后產能而建設的鋼鐵企業和其他有條件建新廠的地區,則將淘汰落后產能的標準提高到了1000立方米以下高爐及相應的煉鋼產能。


      2009年8月,國務院第76次常務會議通過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該條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開始施行。鋼鐵行業作為資源和能源消耗比重較高的行業理所當然地成為了落實該《條例》的重點行業。規劃環評對鋼鐵產業的直接影響是:①可以優化區域內或集團內鋼鐵生產的規模、結構和布局,防止重復建設;②淘汰落后產能;③提高清潔生產水平,減少資源消耗,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最大限度控制鋼鐵工業發展的環境成本。2009年12月,工信部發布通知,分解落實2009年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其中要求淘汰落后煉鐵產能2113萬噸、煉鋼產能1691萬噸,涉及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鋼鐵生產大省河北省要淘汰900萬噸煉鐵落后產能,江蘇省要淘汰547萬噸煉鋼落后產能。


      落后產能基本保留在眾多的中小鋼鐵企業手中,因此淘汰落后產能的一個基本效果是部分中小型煉鐵企業、煉鋼企業的退出。2008年底,中國共有煉鋼企業500余家,鋼材生產企業2900余家;2009年底,中國煉鋼企業數量降為350家,減少了30%左右,而鋼材生產企業數量卻提高到4900余家,增長了60%左右。煉鋼生產企業數量的減少說明了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初見成效。鋼材生產企業數量的大幅度增長說明了中國鋼材需求的多元化為多數中小型鋼材企業細分市場提供了較為廣闊的生存與發展空間,也為部分煉鋼企業轉型為鋼材生產企業提供了發展機遇。


      降低“分母”數值———限制鋼鐵新建、擴建項目的審批


      2009年8月1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工業結構調整和工業經濟運行情況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工信部明確表示:“3年內不要再新建鋼鐵項目了。” 2009年10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表示為抑制過剩產能、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將不再核準和支持單純新建、擴建產能的鋼鐵項目。2009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推出了5項措施,以引導鋼鐵等產能過剩行業健康發展。其中重點指出不再核準和支持單純新建、擴建產能的鋼鐵項目,嚴禁各地借等量淘汰落后產能之名,避開國家環保、土地和投資主管部門的監管、審批,自行建設鋼鐵項目。


      國家不再核準和支持單純新建、擴建產能的鋼鐵項目,表明優勢鋼鐵企業通過擴大固定資產投資實現粗鋼生產規模增長的路徑將變得“狹窄”。但是我國目前鋼鐵生產布局存在著區域上的不合理性,使鋼材消費旺盛的華東、華南地區的落后產能存在著一定的生存空間。世界范圍內的鋼鐵生產布局所遵循的一條基本原則就是“生產跟著消費走”,因此在鋼材消費的集中區域新上一些市場前景較好的鋼鐵項目是必要的。而且鋼鐵生產布局的合理性可以使先進產能通過空間轉換淘汰落后產能。


      對提高產業集中度的幾點建議


      減少中小型煉鐵、煉鋼企業的數量,并不等于把中小型煉鐵、煉鋼企業混同于落后企業。中小型煉鐵、煉鋼企業未必都是落后的,大型鋼鐵企業未必都代表著先進。對于那些規模不大,但產品有特色、服務質量高、有發展潛力的中小型煉鐵、煉鋼企業還是要加大力度扶持;對于那些工藝落后、浪費資源、破壞環境、沒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管是小企業,還是大企業,都應該進行調整、淘汰。


      同時,減少中小型煉鐵、煉鋼企業的數量,要 “堵”與“疏”結合。目前,政府各部門在“堵”的方面采取了較多的有力措施,如通過提高準入門檻,控制“增量”,把達不到標準的建設項目“堵”在行業門檻外;通過停止金融服務、切斷電力供應等方式對于現有企業中的落后產能進行了淘汰。但在“疏”的方面,比如企業轉產服務、工人培訓再就業等政策內容,則顯得較為單薄。實踐多次證明,如果不在“疏”上做文章,抑制產能的目的就很難達到,產能過剩的矛盾會以另外的形式存在、積累。今后國家在出臺各項政策措施時,要“堵”與“疏”兼顧,這樣才有利于落后產能的淘汰。


      2009年,鋼鐵產業集中度指標雖然比2008年有一定的提高,但提高的原因較為復雜,這種復雜性表明鋼鐵產業組織結構的優化依然面臨著許多深層次的問題。針對中國鋼鐵產業的實際,國家未來的產業政策取向應堅持三點:一是鼓勵寶鋼、武鋼、鞍鋼、首鋼等優勢鋼鐵企業在產量規模的增長上實現“兩條腿走路”,即注重對外進行重組的同時,努力增強核心企業的產能優勢;二是企業重組面臨著體制性障礙,國家要推出操作性更強的政策和措施;三是淘汰落后產能要與產能結構的優化相結合,做到“堵”與“疏”兼顧。

    來源:中國冶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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