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規提高準入門檻 新能源汽車有望受益政策驅動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7-02-04





      近日,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新規》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準入要求有所提高,并強化了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安全要求,建立“叫停”制度。業內表示,雖然會有部分不合規產品因此出局,但新能源汽車行業將總體向好。


      新能源車迎來高速發展


      近期尼爾森發布的《中國未來汽車大數據調查報告》顯示,就未來汽車產品而言,我國未來3至5年將迎來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爆發期,燃料電池車或將代表行業發展的方向。


      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新能源600617汽車生產51.7萬輛,銷售50.7萬輛,同比2015年分別增長51.7%和53%。我國新能源汽車進入了飛速發展的時代,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在這種背景下,不僅許多傳統汽車企業紛紛進入新能源汽車生產領域,一些非汽車行業的企業也躍躍欲試。百度、騰訊、漢能等十多家企業都有意進軍新能源汽車領域。


      然而,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以來,我國發生了31起電動汽車安全事故,其中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分別達到9起、8起。雖然工信部于2009年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對于推動產業安全可控、健康有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快速發展和技術水平的大幅提升,原有的《準入規則》已不能滿足管理需要;同時,新能源汽車產業也面臨著產品安全風險凸顯、準入條件偏低、行業散亂加劇等突出問題。


      準入條件和安全成主題


      此次《規定》明確了新能源汽車的定義和范圍,并將范圍確定為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相較于8年前出臺的“舊規”,新規進行了準入條件的嚴格限制,如客車企業申請注入,必須具備底盤資質,相關車型的動力電池及系統申請必須進入電池推薦目錄。而在生產企業準入條件方面,規定了“申請人應當是已取得車輛生產企業準入的汽車生產企業或者已完成投資項目手續的新建汽車生產企業;符合相同類別的常規汽車生產企業準入管理規則;具備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后服務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安全方面,《新規》要求“生產企業應當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安全狀態監測平臺,按照與用戶的協議,對已銷售產品的運行安全狀態進行監測。”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規定》從三個方面,強化了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安全要求。


      第一,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當具備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所必需的設計開發能力、生產能力、產品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及產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要求生產企業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安全狀態監測平臺,按照與新能源汽車產品用戶的協議,對已銷售產品的運行安全狀態進行監測,并妥善保管運行安全狀態信息。


      第三,建立“叫停”制度,生產企業發現新能源汽車產品存在安全等嚴重問題的,應當立即停止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生產企業不能保持《準入審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隱患的,工信部應當責令其停止生產、銷售活動,并責令立即改正。


      新能源車企面臨政策過渡


      事實上,早在2015年8月,工信部就啟動了政策相關起草工作,并在2016年8月啟動公開征求意見,最終在10月20日工信部第2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規》從通過到公布歷時近三個月,有業內人士認為,是由于去年年底以來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車型推薦目錄、電池“白名單”等等政策發生了變動,譬如2016年第四、第五批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將面臨重審。而《準入規定》作為一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準入的統領性政策,需要整車企業和配套企業在此基礎上按新規進行重審和改進,因此有必要充分考慮以上多重政策變動,以確保企業順利完成政策過渡。


      去年年底,《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出臺,在整車能耗、續駛里程、電池能量密度、安全要求等方面提高了技術門檻。按照新的技術標準,去年累計5批進入推廣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產品,都將重審。奇瑞、江淮、華泰等品牌均有產品不符合標準。據了解,這些未達到新規要求的產品,主要問題在于動力電池能量密度不達標。


      業內人士認為,重審目錄的要求是去年底新能源汽車補貼新規的一種延續,在新規提高了對新能源汽車的技術門檻后,審核需要重新進行。根據中汽協的專家預測,重新審核后,或將有20%的產品從目錄中出局,其中商用車領域較集中。


      新能源車行業整體向好


      此次《新規》雖然在準入條件和安全兩大方面有所收緊,但在審批程序方面則做了放寬。如果企業已通過了相同類別的常規汽車生產企業準入審查的,將免予審查《準入審查要求》的相關要求;取得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企業產品準入的生產企業,申請相同類別的純電動汽車產品準入的,只進行資料審查;現有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按照本規定進行改造、審查時,將免予審查其取得準入時已審查的有關內容。


      中汽協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的銷量為50.7萬輛,同比增幅達53%。雖然去年增長迅速,但仍未能完成原定的70萬輛銷量目標。在1月14-15日舉辦的“2017電動汽車百人會論壇”上,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2020年國內新能源汽車產量要達到200萬輛,2025年在新車銷量中的份額要達到20%。


      而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副司長宋秋玲在大會上也表示:“支持方向保持不變,支持期限保持不變,支持力度總體保持穩定”。


      渤海證券研究員鄭連聲認為,國家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良性發展的意愿并沒有改變,隨著補貼政策正式落地,以及積分交易及碳配額等利好政策的陸續出臺,新能源汽車有望逐步由政策驅動向市場驅動轉變,產業景氣度有望上揚。


      轉自:大眾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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