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國內上半年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同比增長僅為2.8%創下多年新低時,民營企業卻在中國海外投資中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商務部發布《2015年度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以下簡稱《公報》顯示,2015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實現連續13年快速增長,創下了1456.7億美元的歷史最高值的同時,投資流量超過同期吸引外資規模,實現資本凈輸出。這當中,非公經濟占對外投資的65.3%,在境外并購金額中的占比達到75.6%,數量和金額上都首次超過公有經濟的企業。
針對中國對外投資快速增長是否對中國民間投資快速下降產生影響的問題,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張向晨在新聞發布會上回應說,中國企業“走出去”,尋找國際市場和資源是企業為了實現國際化經營,是企業自身的發展戰略,也是企業根據市場條件的自主決定。
民企積極“出海”布局
民企青睞海外投資并不是2016年獨有的現象。公開數據顯示,到2014年,中國民營企業對外投資呈現爆炸式增長,同比增加295%,相當于2013年的3倍,占當年總投資案例數的69%。“這是因為較之國企,民企的體制更加靈活,投資更多元化,同時受到國外的審查也相對寬松;其次,由于國內原材料、勞動力等成本提高,民營企業也開始拓展海外投資。”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祁歡教授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
據張向晨介紹,2015年我國非公經濟對外投資具有三個方面的特點:一是投資的地區分布比較廣泛,境外企業的數量占80%。二是投資的領域也比較廣泛,投資的并購十分活躍。三是投資的影響力不斷加大。因此非公經濟類企業已經成為中國對外投資的一支重要力量。
尤其,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借助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發展機遇走出去。“‘一帶一路’將帶動中國民營企業海外投資,非洲的基礎設施和政府項目正在尋找中國民營資本。”亞非國投總裁于波曾對本報記者表示。亞非國投是致力于從事國際金融投資服務和跨國多邊商務合作交流的機構。
在于波看來,雖然從投資的項目來說,央企和民營企業都會把重點放在非洲的礦產和基礎設施上,但是非洲的項目需求很大,“組團”出海可以互相借勢。
渣打銀行資深中國經濟學家顏色向記者介紹,由于國企與民企在資本結構、企業規模、戰略目標以及追逐回報率不同,因而兩者對外投資的行業也有所區別。一般而言,國企更看重長遠的利益,多進行一些戰略性投資;而民資可能更看重短期利益,但所投資的領域也是多元化布局:以制造業行業為主,以零售等為輔,同時還會涉及房地產、酒店、影院等行業。
根據《中國房地產行業發展研究報告》披露的數據,2013年~2015年間,中國企業的海外房地產投資總額超過了250億美元,年均增長率接近50%。
盡管恒大、萬達這樣的中國企業海外買房的舉動被全球密切關注,但是如果仔細觀察會發現,中國企業的海外投資布局其實是越來越理性和有針對性。根據目前我國對外投資行業分布格局進一步優化,對制造業投資持續增長。來自商務部網站數據顯示,1~8月,對外投資主要流向商務服務業、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以及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分別占1~8月投資總額的25.7%、17.9%、15.7%和12%。其中流向制造業的投資額達211.1億美元,同比增長209.3%。其中,流向裝備制造業140.8億美元,是去年同期的4.7倍,占制造業對外投資的66.7%。“中國企業走出去進行海外投資是好事,將有助產業結構升級,也有助國內企業利用國外市場來實現全球的最優化配置資源,使企業成為真正的跨國公司。”顏色表示。
實際上,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間產業轉移和生產要素在全球范圍內流動是必然的,也有利于資源和生產要素在全球的合理配置。
這在一些具體行業中已經得到了明顯的反饋。
中國醫療技術行業并購投資規模過去3年高速增長。波士頓咨詢公司BCG發給本報記者最新的報告就顯示,2013~2015年期間中國醫療技術行業的并購投資交易勢頭強勁,并購交易數量和總交易金額都增長了近2倍,其中高值耗材和體外診斷是并購投資的焦點。
“對于中國企業來說,并購可以幫助企業擴充產品線,打通產業上下游,實現公司戰略目標的轉型。此外,海外并購能夠幫助本土企業彌補技術差距,并取得全球市場銷售渠道。”上述報告主要作者、BCG大中華區醫療科技行業負責人羅英對記者表示。
防范風險仍是關鍵
“早在前幾年,我國就對外宣稱中國已由單純吸引外資的大國向既吸引外資又對外投資的雙向投資國家轉變。《2014年世界投資報告》主編詹曉寧預測,中國對外投資在2015年或2016年會超過中國吸引外資,成為凈資本輸出國。”祁歡說。作為海外投資法律問題的專門研究者,她尤其關注大量企業“出海”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風險。
祁歡向記者表示,中國企業對外投資面臨的風險仍較大。事實上,無論投資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的企業均面臨風險問題,比如安全審查與行業的限制、對當地法律的不熟悉,尤其是并購中環境要求、勞資糾紛、當地社保與保險等問題。
過去十年,中國企業在“出海”過程中其實不乏對外投資失敗的案例。例如中鐵公司在波蘭競標高速公路項目被指低價傾銷,在海外礦產資源收購中遭遇項目股權爭議、礦權不明等引發損失。
祁歡指出,中國企業不要一窩蜂地進行海外投資。并非所有“走出去”的中國企業都掙錢,因而企業仍需謹慎進行盡職調查與評估。她建議,中企進行海外投資前,有必要進行前期的調研與環境的評估,并了解當地勞資的安排如雇傭當地工人比例、社保以及辭退工人需履行的手續等;企業走出去前應去中國的海外投資保險機構投保;重視合同,應該雇傭中外律師審查把好關。再有就是行賄問題。“根據美國《海外反腐敗法》,針對在美上市企業,不管企業在哪個國家注冊,該法律均有效。因而中企通過行賄獲得相關好處,將會面臨指控或相關罰款,這是企業需注意的。”祁歡提醒。“中國企業在并購前應該明確交易目的,提升交易專業度,在海外并購中需要對標的公司的并購后管理做好準備。”BCG大中華區主席黃培杰同時指出。
轉自: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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