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淘汰僵尸企業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而摸清我國僵尸企業的情況是重要前提。日前,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發布的國內首份完整的僵尸企業研究報告——《中國僵尸企業研究報告——現狀、原因和對策》顯示,目前我國僵尸企業中,鋼鐵、房地產、建筑裝飾、商業貿易、綜合類等五大行業所占比例最高。
《報告》認為,導致僵尸企業出現的主要原因,既有歷史的因素,也有體制和機制的因素,還有外部需求沖擊,原因錯綜復雜。因此,要清理僵尸企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經濟長期穩定增長,就必須對癥下藥,而且只有下猛藥才能治沉疴。
供給側改革的關鍵
《報告》指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當前經濟改革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戰略和主要抓手,而供給側改革的關鍵就是加快淘汰僵尸企業。但是,僵尸企業不是一個新現象,在計劃經濟體制和軟預算約束下,缺乏市場自生能力的國有企業依靠政府補貼茍延殘喘,乃是一種不可避免的現象。如果一個企業在當年和前一年都被FN-CHK(即企業獲得的貸款利息率低于正常的市場最低利息率)方法識別為僵尸企業,那么該企業在當年就是僵尸企業。
《報告》介紹,通過使用1998~2013年我國工業企業數據庫和1998~2015年上市公司數據庫發現,2000~2004年,我國僵尸企業的數量分布與2005~2013年僵尸企業的數量分布幾乎一致。2000~2004年,我國僵尸企業比例最高的五個地區是云南(35.57%)、陜西(33.74%)、廣西(28.95%)、新疆(27.91%)、寧夏(27.72%),僵尸企業比例最低的五個地區是西藏(4%)、浙江(9.6%)、福建(10.63%)、廣東(11%)、天津(12.38%)。2005-2013年,我國僵尸企業比例最高的五個地區是寧夏(17.06%)、山西(15.31%)、甘肅(15.09%)、云南(14.80%)、北京(13.95%),僵尸企業比例最低的五個地區是西藏(3.61%)、河南(4.23%)、山東(4.29%)、湖南(4.44%)、福建(4.68%)。
分年份來看,2000~2013年,我國工業部門的僵尸企業比例最高時(2000年)大約30%,此后呈下降趨勢,并在2004年之后保持穩定。2005~2013年,全國工業部門中僵尸企業數量約占工業企業總數的7.51%,說明我國僵尸企業的問題正在逐漸緩解。
面臨諸多挑戰
分行業來看,《報告》利用2013年我國上市公司數據發現,僵尸企業比例最高的五個行業是鋼鐵(51.43%)、房地產(44.53%)、建筑裝飾(31.76%)、商業貿易(28.89%)和綜合類(21.95%)。僵尸企業比例最低的五個行業是銀行(0.00%)、傳媒(4.12%)、非銀金融(4.65%)、計算機(5.23%)和休閑服務(5.88%)。
分地區來看,我國各地區僵尸企業占全部企業的比例則與僵尸企業的數量分布很不一致。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東部南部地區僵尸企業比例比較低,但經濟發達的沿海省份,例如山東、江蘇、浙江、廣東,僵尸企業數量最多。而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西南、西北和東北地區僵尸企業比例較高,但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中西部省份,例如青海、西藏、甘肅、貴州,僵尸企業數量較少。僵尸企業分布狀況說明,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雖然僵尸企業數量多,但是由于基數大,僵尸企業的問題并不嚴重。問題真正嚴重的是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這些地區本來經濟底子差、增速低、產業結構往往較為單一,如今又被僵尸企業所拖累,清理僵尸企業必將面臨更大的挑戰和不確定性。
分所有制來看,國有和集體企業中僵尸企業的比例最高,民營企業和港澳臺及外商企業中僵尸企業的比例相近,并且遠低于國有和集體企業中僵尸企業的比例。分規模來看,大型企業和中型企業的僵尸企業比例最高,但由于基數比較小,大部分僵尸企業還是小型企業。分年齡來看,隨著企業年齡的增長,僵尸企業的比例越來越高。成立1~5年的企業中,只有約3%的企業是僵尸企業。而在成立超過30年的“老”企業中,約有23%的企業都是僵尸企業,這暗示很多僵尸企業都是老企業,再加上國企身份、規模大,勢必給處置僵尸企業帶來諸多挑戰。
政企合謀是首要原因
《報告》指出,僵尸企業是造成產能過剩、庫存過高、杠桿過高的重要原因,但導致僵尸企業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地方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政企合謀。為了政績和維穩,我國地方政府不斷給瀕臨破產的僵尸企業進行各種形式的“輸血”,或者給非僵尸企業施加就業壓力和產量擴張壓力,然后再通過補貼和貸款來維持其局面,使得本來不是僵尸的企業變成了“僵尸”,已經是“僵尸”的企業更加難以清理。因此,如果一個企業獲得了更多補貼、或者冗員更多、或者是國企,那么成為僵尸企業的概率就更高。
二是地方政府之間和國企之間的惡性競爭。一旦國家將某個行業列入重點扶持范圍,地方政府就一擁而上支持這個行業的發展,造成重復建設、產能過剩。在該行業出現大量僵尸企業之后,地方政府又紛紛提供優惠政策和補貼來支持當地企業,希望能夠通過自己的“扶持”來“擠垮”其他地區的企業。許多政府部門出臺政策鼓勵企業兼并、“以大吃小”,甚至在行業救助時直接規定只救助一定數量的大企業,這直接造成了企業間“競相做大”的囚徒困境。
三是大規模刺激的后遺癥。2008年11月,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國經濟帶來的壓力,我國推出了投資總量約4萬億的經濟刺激計劃。然而,四萬億投資計劃在一些行業引起了過度投資、盲目擴張,埋下了產生僵尸企業的隱患。
四是外部需求沖擊。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后,世界主要經濟體增長放緩、需求減少,使得我國出口依賴型行業和企業在短時間內受到了巨大的沖擊,訂單不足、商品滯銷、資金周轉困難、投資方撤資,許多原本發展良好的企業紛紛陷入困境,甚至淪為僵尸企業。
五是銀行的信貸歧視。2008年以后,我國國有和集體企業的利潤率在波動中下降,但負債率卻逐年增高。與此同時,民營企業利潤率一直比較穩定,但負債率卻有所下降。雖然國有和集體企業贏利能力有所下降,但卻更容易獲得貸款;雖然民營企業贏利能力非常穩定,但卻更難獲得貸款。
必須痛下決心
《報告》認為,我國明確淘汰僵尸企業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國際國內經濟形勢同時出現增長下滑的嚴峻狀況,導致全球化時代的我國經濟不再能夠獨善其身。雖然我國經濟在過去的30年里一直在高位增長,但是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和美國、日本、英國、德國等主要發達國家一樣,遭遇了急劇的增長下滑,并且在2013年之后出現了明顯的持續下滑趨勢。據悉,目前我國工業產能利用率降至74.3%,處于10年來歷史新低,其中鋼鐵、煤炭、水泥、有色、石化等行業是產能過剩的重災區。
第二、我國經過30多年的長期高速增長,目前經濟底子較好,正是痛下決心淘汰落后產能、實現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窗口期。我國能否實現“兩個一百年”的經濟社會目標,能否由要素驅動經濟體變成創新驅動經濟體,能否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在產能嚴重過剩的情況下,必須對僵尸企業痛下決心,否則將失去發展良機。
《報告》建議:第一、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尤其是慎用產業政策。地方政府要減少對企業運行的干預,不要利用行政力量去推動企業兼并重組,不要給轄區內企業施加超出其負擔能力的就業壓力和財稅壓力,不要給缺乏效率、生存無望的僵尸企業提供各種補貼或迫使銀行發放貸款。第二、完善國資委對國企的考核指標,全面理解“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并警惕最后的結果是國企光是“做大”而沒有真正
“做強”和“做優”。如果國企一味做大,必然陷入產能擴張的囚徒困境,必然導致更多產能過剩,從而產生更多僵尸企業。第三、強化銀行的預算硬化。一是要加強對銀行體系的監管,二是要減少地方政府對轄區內銀行的行政干預,通過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銀行體系的相對獨立性。第四、多渠道化解過剩產能,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和改制分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網。可以考慮將過剩的鋼鐵、水泥、玻璃等用于貧困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由中央政府或者幫扶的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債券代為支付。第五、加快國企改革步伐,關鍵是明確國企定位。進一步對國企進行分類改革,明確哪類國企要承擔政治和社會功能,哪類國企是純粹的市場化企業。對于前者,限制數量,當做特殊企業來對待;對于后者,加強市場化考核,鼓勵做強做優。(中國工業報記者 孟凡君)
轉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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