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是國家質量基礎的核心要素,是經濟社會活動的技術依據。“中國制造2025”提出,要在智能制造領域開展綜合標準化的工作。在近日舉辦的國家智能制造標準化總體組、專家咨詢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記者了解到,我國智能制造第一批標準立項中,7項標準已獲得標準立項號,另外5項已于近期報送國家標準委,標志著我國智能制造標準化工作從頂層設計階段走向落地實施階段。同時,我國智能制造系統架構被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管理局接納,得到國際認可。可以看出,我國智能制造在標準之路上越走越寬。
標準制定內外齊發力
智能制造,標準先行。先進的標準是智能制造實施的重要基礎和前提,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強調要打一場制造業的攻堅戰,實施智能制造用先進的標準倒逼中國制造升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中明確提出,要實施智能制造標準化工程,制定智能制造標準規劃,研制關鍵技術標準,推動中國產品向中國品牌轉變。
對此,國家標準委聯合工信部,在去年8月成立了國家智能制造標準化協調推進組總體組和專家咨詢組,建立了智能制造標準化的協調推進的工作機制,加強了頂層設計,建立了創新標準。一年來,總體組組織專家對《國家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15版)》中涉及的220項標準進行了系統梳理,并對照智能制造系統架構,梳理形成智能制造標準化需求,為智能制造國家標準立項提供了基礎。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2016年國家標準立項安排,總體組從63項擬立項標準建議中遴選出12項具有良好研究基礎、產業急需的標準項目報送工信部。目前,12項標準全部通過了工信部科技司組織的專家答辯,其中7項標準已獲得標準立項號,另外5項已于近期報送國家標準委,這標志著我國智能制造標準化工作從頂層設計階段向落地實施階段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總體組還基于工信部2015年和2016年智能制造綜合標準化項目成果,總結梳理了100余項標準項目,擬提交專家咨詢組討論,作為第二批智能制造標準的立項建議。
標準不能閉門造車,對此,我國還多渠道輸出智能制造標準化研究成果。2017年4月,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管理局智能制造系統評估組發布了《IEC/SMB/SEG7智能制造架構和模型》,我國智能制造系統架構與德國、美國、日本、法國等制造業大國提出的參考架構一同作為主流智能制造頂層設計被納入該報告,實現了我國在智能制造國際標準化頂層設計上的突破,得到國際的認可。在上個月剛剛結束的中國智能制造工業4.0的第四次會議上,中國和德國在無線通信、信息安全等方面達成了五項共識,推動了標準的互認。
標準質量還有提升空間
智能制造是一個不斷探索、不斷深化的過程,因此,看到成績,也還需直面問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副司長王瑞華表示,整個標準質量還有進一步提高的空間,一些申報單位存在把關不嚴的現象,因此,可以看到去年的標準立項成功率不是特別高。在標準的實驗驗證能力、建設等方面,平臺建設鋪得比較開,但是平臺建設的質量如何?還需在驗收時進一步梳理,通過驗收發現問題,在下一步的立項中提供更好的建議。
專家建議,下一步要深入開展標準的實驗驗證平臺建設。這兩年,申報單位主要還是臨時性的去考慮那些“被支持”的專項,這一方面固然重要,但是也不要忽略對今后三到五年準備立項的專項做一個長期規劃方案。在這方面,希望專家組在開展《國家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建設指南》修訂工作的同時,提出今后三到五年實驗驗證平臺建設的實施方案,這樣可以在今后每年的專項支撐工作里,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改善每年之間標準專項連貫性不好、建設程度不清楚的現狀。
同時,還要注重國內標準與國外標準的銜接工作。智能制造的開放性、兼容性非常強,目前,我國整個智能制造標準的國際化合作走在了前頭,但是,全球智能制造標準和我國的兩化融合標準之間是怎樣的關系?還需進一步理清。此外,在全球智能制造的大構架里,我國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如何進一步完善?也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ICT新技術能為智能制造提供更加發達的“大腦”。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總工程師余曉暉建議,5G、物聯網、人工智能、云計算席卷全球ICT產業,為各行業帶來變革,因為,在制定標準時,要把新技術的因素考慮進去,加強標準制定的前瞻性。他舉例說,目前,德國在5G領域的影響力比較弱,但是,如果把制造業的部分應用引入到5G的場景里,就是非常好的機會。因為我國目前確定5G領域有一定優勢,商用時間在3年之后,屆時會有很多制造業的應用場景出現,那么,在和德國進行標準對接的時候,我國可以在5G領域為其提供幫助,促進標準被接受。
本次大會上,國家智能制造標準化總體組正式啟動工作網站,標志著智能制造總體組具備了信息化工作平臺,據了解,該平臺也將圍繞標準化資源的開放共享提供服務。同時,《國家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建設指南》修訂工作也將逐步展開,這份指南將對標準體系進行進一步的細化和深化,明確2018年、2019年重點工作,在不斷更新的基礎上,進行宣貫、組織工作,真正為標準應用的主體——企業提供指導作用。(本報記者那什)
轉自:人民郵電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