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環境保護稅迎來了首個征稅期。國家稅務總局日前透露,目前各地稅務部門的核心征管系統、網報系統已部署上線,并采集完成了24萬多戶環保稅納稅人基礎信息。同時,聯合環保部門還組織各類培訓4600余次,以充分保障首個征期納稅申報平穩有序。
自今年1月1日起,環境保護稅正式開征。同時,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費制度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明確將“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納稅人,確定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為應稅污染物。作為完善綠色稅制的重要一步,環保稅的開征不僅是我國稅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也將在倒逼企業治污減排、產業技術升級方面發揮出重要作用。
開征環保稅是實現環保目標的重要手段。環保稅一旦開征,規模將遠超現行排污費,年征收或達到500億元。這其中,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企業受影響最大。為了構建綠色發展的四梁八柱,在資源開采環節,以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增加資源環境使用成本;在生產環節,運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鼓勵節能環保;在流通環節,完善“兩高一資”產品進出口稅收政策支持產業結構調整;在消費和財產保有環節,使用消費稅、車船稅合理引導消費需求。
環保費改稅,彰顯出國家對環境整治的決心,能夠促使企業更重視環保、堅定減排降污的決心。以稅收手段治理環境不能單靠一種稅,需要建立起綜合的稅收調節體系。征收環保稅的根本目的在于“環保”,而“稅”只是手段。環境保護稅的收入總體規模并不大,排污費改稅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籌集財政收入,而在于通過稅收杠桿引導排污單位減少污染物排放,多排放必然要多繳稅。
作為調控的重要手段,開征環保稅意味著外化的環境污染將內化為排污者的剛性稅負,從而向企業、市場和社會釋放出“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明確信號,開啟的是以剛性制度保護生態環境、推進供給側改革、推動市場公平的新空間。一方面,綠色發展呼喚“綠色稅收”體系。稅收是政府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宏觀調控的一種重要工具和手段,在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綠色發展方面將發揮出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誰污染、誰繳稅,少污染、少繳稅。”開征環保稅,強化了企業治污減排的責任。環保稅的開征將在構建綠色財稅體制、綠色生產和消費體系等方面發揮出積極作用。
綠色稅制開征扭轉了排污費制度執法剛性不足、隨意性過大等問題。但環保稅法的實施還需要一系列相關配套規定的完善,需要其他更為專業和細化的配套規定。尤其是將環保稅與其他環保手段緊密結合,讓環保稅法與稅收征管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協調配合,發揮出環保稅調控經濟的功能,以綠色稅收引領綠色發展,才能最終釋放出經濟轉型、財政增收、環保增效三大紅利。(吳學安)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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