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甲醇汽車應用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提出“堅持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安全可控,在具備應用條件的地區發展甲醇汽車”,加快能源多元化和清潔能源汽車發展。
《指導意見》重點圍繞甲醇汽車制造體系建設、甲醇燃料生產及加注體系建設、甲醇汽車標準體系建設、甲醇汽車應用等4方面提出針對性指導政策。這是自2012年工信部啟動五省、涵蓋10個城市的甲醇汽車試點工作以來,甲醇作為車用清潔燃料的推廣應用首次獲得國家層面多職能部門廣泛共識。業內解讀認為,基于前期試點的成功實踐探索,在《指導意見》指引下,甲醇汽車將正式進入商業化、產業化發展新階段。
推廣應用具備基礎條件
“這次由八部委專門針對甲醇汽車推廣應用聯合發布指導性政策文件,相關條款基本涵蓋了甲醇汽車產業鏈各環節,從而使各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推動甲醇汽車產業化發展變得有法可依。”中國石化聯合會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潔汽車專委會秘書長馬良對記者說。
甲醇作為車用替代燃料使用,具有低碳、氧含量高、辛烷值高的特性,有利于充分燃燒,可有效提升發動機功率。
據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國開展甲醇汽車研發和應用始于上世紀70年代末,截至目前已歷經40余年探索實踐。特別是自2012年起,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在山西、上海、陜西、貴州、甘肅五省市組織開展的甲醇汽車試點工作,對社會關注的甲醇汽車適用性、可靠性、經濟性、安全性、環保性等性能進行科學系統驗證,為甲醇汽車推廣應用奠定了重要基礎。
相關材料顯示,截至目前,國內已誕生了吉利汽車、陜西重汽、宇通汽車、一汽靖燁等一批擁有甲醇汽車專有技術、具備甲醇汽車自主開發能力的汽車和發動機制造企業,制約甲醇汽車發展的腐蝕性、冷啟動、溶脹性等關鍵技術問題已得到解決。
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組織的聯合專家組開展的試點驗收結果顯示,我國自主研發的甲醇汽車整車技術水平處于國際領先地位。試點期間,試點的千余量甲醇汽車整車性能等10項指標全部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和標準。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已經有約8500余輛甲醇汽車在運行。“推廣應用甲醇汽車已具備扎實的基礎條件。從目前各地的推進情況看,預計到今年年底,我國在運甲醇汽車有望突破2萬輛。”馬良說。
立足資源稟賦,因地制宜
甲醇汽車推廣應用的另一層價值還在于其可立足我國“富煤、缺油、少氣”的資源稟賦,與煤炭等傳統工業轉型升級進行統籌協調,培育新動能,促進能源多元化。
據介紹,我國煤炭資源中40%以上是高硫煤,這些高硫劣質煤并不適宜直接作為發電或工業燃料,但可用于生產甲醇。目前我國煤基甲醇占比約為75%,其他利用焦爐氣、煤層氣等原料也可生產甲醇。2017年國內甲醇產能為8351萬噸、產量為6147萬噸,開工率約74%,處于產能過剩狀態。
“綜合我國資源稟賦特點和甲醇汽車發展現狀看,推動甲醇汽車區域發展,符合我國國情,不僅有利于充分發揮我國煤炭資源優勢、促進傳統工業轉型升級,而且有利于推動綠色循環發展,實現能源多元化,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上述負責人認為。
藉此,《指導意見》提出將“因地制宜、統籌協調”基本原則之一,重點在山西、陜西、貴州、甘肅等資源稟賦條件較好且具有甲醇汽車運行經驗的地區,通過加強政策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加快甲醇汽車推廣應用。意見同時提出,“鼓勵在有條件地區的公務、出租、短途客運等領域使用甲醇汽車。鼓勵在有條件地區的市政車輛、專線物流運輸等領域使用甲醇商用車” 。
記者獲悉,山西、陜西、貴州、甘肅作為此前的試點省份,均表態下一步要積極推進甲醇汽車的推廣應用。其中,貴州省政府于年初召開推廣應用甲醇汽車的專題會議,要求2019年全省要確保推廣甲醇汽車1萬輛。陜西省亦計劃近一兩年內要普及2萬輛甲醇汽車,西安市去年底印發的《鼓勵甲醇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也提出了2019年新增1萬輛甲醇出租車的目標。
強調創新驅動,綠色發展
《指導意見》強化甲醇汽車產業合理布局,加快完善產業政策、技術標準和市場應用保障體系,提高市場應用水平。特別強調通過創新驅動,實現綠色發展,提出“立足科技創新,推動甲醇汽車及燃料技術研發與應用,加快甲醇汽車標準體系建設。確保甲醇汽車全生命周期達標排放。實現甲醇燃料生產過程清潔化、高效化,促進甲醇燃料綠色發展”。
根據《指導意見》,從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生產、銷售、進口的輕型甲醇汽車均應符合國六排放標準,重型甲醇汽車執行重型汽車統一標準于2021年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甲醇汽車尤其在控制顆粒物排放方面優勢明顯,其常規污染物排放實現國六排放標準輕而易舉。”天津大學內燃機燃燒國家重點實驗室副主任姚春德說,事實上,現有在運甲醇汽車常規排放均已滿足國五標準。
北京理工大學與天津大學專門開展的甲醇汽車排放特性專題研究也特別指出,“現行滿足國四和國五標準的甲醇汽車在全壽命周期的污染物排放均能滿足我國現行排放標準要求。”
隨著我國甲醇汽車發動機標定和排放后處理技術的不斷積累和進步,甲醇汽車的排放控制水平亦在不斷提高。“甲醇作為低碳清潔燃料,應用在動力燃燒領域,正在成為我國機動車滿足國六排放標準新的技術選項。”工信部甲醇汽車試點專家組秘書長魏安力對記者說。
值得關注的是,《指導意見》特別關注甲醇汽車甲醇、甲醛的排放,在全球范圍內首次提出汽車領域的甲醛排放限值要求。對此,受訪專家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盡快推動完善相關標準體系建設,為甲醇汽車推廣應用掃清執行層面障礙。(記者 仝曉波)
轉自: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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