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多輪正式征求意見后,一種全新的、可促進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的長效機制“落地生根”。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各省級區域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在電力消費中的占比目標,即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
縱觀《通知》全文,消納責任權重包括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和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兩種責任權重分別按照年度設定最低消納責任權重和激勵性消納責任權重。
在測算方面,《通知》明確,綜合考慮各區域可再生能源資源、全社會用電量、國家能源規劃及實施情況、全國重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情況和跨省跨區輸電通道資源配置能力等因素。
尤為一提的是,在可再生能源消納保障機制方面,自2017年以來,一系列的政策相繼出臺。例如,2017年制定的《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以及2018年發布了《清潔能源消納行動計劃(2018-2020年)》。
這些政策的發布,除了解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的問題以外,更重要的是建立完善的電力消納保障機制。
那么,此次《通知》中的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有何意義呢?據記者了解,責任權重的目的就是促使各省級區域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加快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同時促使各類市場主體公平承擔消納責任,形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引領的長效發展機制。
棄水、棄風、棄光猶存
長久以來,新能源產業發展一直是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之一,因此,水電、風電、光伏發電其裝機規模也居世界首位。
根據國家能源局透露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了7.4億千瓦,一季度新增1124萬千瓦。一季度,全國新增水電并網容量29萬千瓦,新增裝機較多的省份為湖南(20萬千瓦)、河南(5萬千瓦)和浙江(2萬千瓦),占全部新增裝機的93.1%。截至3月底,全國水電裝機容量約3.53億千瓦(其中抽水蓄能2999萬千瓦)。
該數據還顯示,全國風電新增裝機約478萬千瓦,繼續保持平穩增長勢頭,中東部和南方地區占比超過50%,新增裝機較大的省份是青海、河南和河北,分別為68萬千瓦、66萬千瓦、45萬千瓦。一季度末,全國風電累計裝機1.89億千瓦,其中中東部和南方地區占34.8%,“三北”地區占65.2%。
裝機量不斷增長,但消納的問題也一直“如影隨形”。相比前幾年,近些年來我國在棄水、棄風、棄光方面雖有所緩解,但依然存在部分省份出現了大量的棄風、棄光的問題。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相關官員曾公開表示,2018年,我國棄水電量約691億千瓦時,在來水好于前一年的情況下,全國平均水能利用率達到95%左右。
據國家能源局在2019年1月28日公布的最新數據,2018年,全國棄風電量為277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為7%。
據了解,棄風主要集中在新疆、甘肅、內蒙古。而棄光主要集中在新疆和甘肅。
雖然,今年的棄水、棄風、棄光的問題都有所緩解,但根據2019年一季度全國新能源電力消納評估分析報告顯示,部分地區存在棄風、棄光加重的潛在風險。河北、青海等地區新能源裝機增速較快,但冀北張家口、承德以及青海海西州、海南州等局部電網送出受限問題尚未解決。
一季度,河北省棄風率、棄光率同比分別增長2.5、0.2個百分點,青海省棄風率、棄光率同比分別增長1.2、3.1個百分點,棄風棄光存在進一步增加的風險,需要給予關注。同時,隨著已投運的特高壓通道輸電能力提升,需要關注受端地區新能源消納問題。
稍早之前,國家能源局相關官員曾表示,目前,中國棄風集中在新疆和甘肅地區,棄風電量和棄風率都比較高,內蒙古棄風率已大幅下降,但因裝機量大,棄風電量仍較高;吉林、黑龍江的棄風率也較高;水電主要是西南水電存在送出問題。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應該把水、電難以送出的地區,在風電建設規模、增長規模控制在小范圍內,這樣,電力方面的需求就會上漲。另外,現有的存量風電項目也會得到消化。
創新機制護航
為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也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不過,隨著市場機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水電、光伏、風電的消納問題仍掣肘行業發展。
如何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此次《通知》對政府部門、電網企業、電力用戶等各類承擔消納責任的主體都提出了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的明確要求,并強調對電力消費側市場行為進行引導以此推動能源消費向綠色能源轉變。
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認為,《通知》有利于形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引領的長效發展機制,從而激勵全社會加大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力度,對于推動我國能源結構調整,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將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通知》將責任和鼓勵相結合起來,地方政府、國家電網、用電企業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積極性會大幅提高。”武漢大學廣東研究院產業發展中心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趙鳴順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風電、光伏長期出現產能過剩,棄風棄電現象非常嚴重,國家層面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方面也已經出臺了多項舉措。《通知》從需求端著手,借助市場、政府調控兩種力量提振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
不過,在趙鳴順看來,價格政策與現有的補貼政策還需要進一步的優化。“價格政策是影響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的重要因素,現有的補貼政策、稅收政策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并將退出時間節點設定好,既能鼓勵企業生產和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又能防止補貼太多導致企業過度依賴政策。”趙鳴順說,監管政策的細化非常關鍵,所有的監管政策都需要落實到具體的組織和個人,防止貪腐、冒領補貼等現象出現。
林伯強認為,解決棄水、棄風、棄光的問題,還需要政策方面的嚴格執行。另外,在繼續建設電力外送通道的同時,國家需要對跨區消納開展更強有力的統籌與安排。(記者 梁文艷)
轉自:中國產經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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