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曲”助力“三級跳”科技成果轉化成效顯著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張鵬    時間:2016-06-06





      歷史大潮洶涌澎湃,改革巨輪破浪前行。從輝煌“十二五”到嶄新“十三五”,科技體制改革在我國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強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時代背景下,掀開了波瀾壯闊的歷史新篇章。


      作為科技體制改革的重頭戲之一,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自去年以來重磅舉措頻出,無論從戰略高度還是實施力度來看,其在舉國上下受到矚目的程度堪稱前所未有。


      2015年10月1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正式實施。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圍繞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進行系統性安排部署,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從國家法律層面上對1996年《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進行修訂,一舉破解了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等方面的政策障礙,以適應新的我國經濟發展階段和科技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務。


      2016年2月26日,國務院印發《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具體操作提出明確規定和要求,進一步明確細化了相關制度。


      2016年4月21日,在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科技部會同18個部門制定的《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明確提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方法論、路線圖和時間表。


      “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與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出臺《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是一個整體考慮和系統性部署,形成了從修訂法律條款、制定配套細則到部署具體任務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三部曲’。”科技部黨組書記、副部長王志剛日前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科技成果轉化“三部曲”對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強化科技創新對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須緊扣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需求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科技成果只有同國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場需求相結合,完成從科學研究、實驗開發、推廣應用的‘三級跳’,才能真正實現創新價值。”面對中外媒體,王志剛如是說。


      科技體制改革破除成果轉化障礙


      我國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不暢,癥結在于科技創新鏈條存在體制機制關卡,創新和轉化各個環節銜接不夠緊密。而要打通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通道,消除科技創新中的“孤島現象”,必須加快科技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加快破除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進一步優化科技成果轉化與創新創業生態環境。


      “為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家科改領導小組會議多次研究相關配套政策和具體行動方案。”科技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是深化科技與經濟結合,在科技領域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環節,重點需要解決科技成果轉化利益機制不順、服務體系不完善等問題,打通成果轉化通道,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產業競爭力提升和結構調整。“十二五”以來,由科技部牽頭,協調多個部門,重點推動了五項工作:


      一是推動修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2015年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32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轉化法在完全下放科技成果處置收益權、強化對科技人員的激勵、完善成果轉化考核評價體系、促進成果信息公開等方面實現重大制度突破。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進一步明確重要政策規定和操作性措施,為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創富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受到廣大科技人員的熱烈歡迎。


      二是推行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改革和股權激勵等政策。在北京中關村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選擇了2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取得良好效果,簽訂成果轉化合同近400項,合同金額超過14億元;以作價入股方式成立科技型企業82家,獎勵科技人員近2.6億元,目前試點政策已寫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支持245家企業開展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探索技術、管理等創新要素參與分配的機制。待國務院批準后,下一步將把試點政策向全國國有科技型企業推廣。


      三是大力發展科技金融。通過基金方式放大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撬動社會資本支持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設立國家新興產業創投引導基金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總規模超過1000億元;啟動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實行間接性、引導性財政投入和市場化、專業化運行管理機制,已設立3只創業投資子基金,并啟動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探索債權融資與股權融資相結合的科技金融服務新模式,積極發展科技保險、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新業務,開展投貸聯動試點,發展壯大“新三板”市場,有序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首批16個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地區累計增加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貸款1.2萬億元,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對科技型企業投資超過7000億元,2015年全國專利質押融資額突破500億元。


      四是完善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大力推進科技特派員農村創業行動,引導73萬名科技人員帶著成果和團隊深入全國90%的縣(市、區),長期活躍在農村農業一線,形成利益共同體5萬多個,直接服務農戶1250萬家,輻射帶動農民6000多萬人;設立14家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146家國家高新區,示范區和高新區總收入保持年均兩位數的高速增長,成為引領區域創新轉型的“火車頭”;支持北京中關村與貴陽、上海張江與甘肅蘭州和白銀、深圳與新疆等“結對”創新,將東部的創新等優勢與西部的資源等優勢相結合,實現跨區域協同創新;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相結合,完善科技創新創業服務鏈,構建了2500多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和一大批技術轉移機構,形成了一批技術交易市場,2015年全國技術合同成交額達9835億元;適應創新大眾化、創客化、個性化等趨勢,依托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推動形成一批專業化眾創空間,將眾創空間引入實體經濟領域。


      五是啟動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這是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的一項任務。科技部會同相關部門迅速貫徹落實,研究制定了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重點是發布一批科技成果包,建立基于‘互聯網+’和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國家技術交易網絡平臺,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培育一批市場緊缺的技術經紀人等專業人才隊伍,開展區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范等。”科技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科技部還圍繞傳統產業技術升級和新產業培育發展,系統梳理出國家科技計劃形成的重大成果,首批已在農業、環保、制造業等13個重點領域形成了507個技術集成、拿來可用的先進適用科技成果包,向社會公開發布推廣,以服務實體經濟轉型發展的緊迫需求。


      出臺配套細則部署具體任務


      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破除制度障礙后,具體操作落實便成為關鍵。


      今年1月,科技部在2016年全國科技工作會議上提出,將“深入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作為2016年十項重點工作之一,更加注重成果轉移轉化,更加注重依靠科技人員和服務創新主體,發揮科技創新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基礎、關鍵和引領作用,提高科技創新供給的質量和效率,加快實現發展動力轉換。而這一切,都需要有切實可行的具體操作。


      今年2月,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確定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5項政策措施,鼓勵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通過轉讓、許可或作價投資等方式,向企業或其他組織轉移科技成果。緊接著,國務院正式印發實施《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具體操作提出明確規定和要求。


      對于國務院上述舉措,廣大科技工作者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他們紛紛表示,國務院確定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5項政策措施針對性極強,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大改革突破。


      據悉,作為創新主體,廣大科技工作者之所以如此歡欣鼓舞,是因為他們可以享受五方面政策:


      一是自主決定轉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原則上不需審批或備案。鼓勵優先向中小微企業轉移成果。支持設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


      二是成果轉移收入全部留歸單位,主要用于獎勵科技人員和開展科研、成果轉化等工作。科技成果轉移和交易價格要按程序公示。


      三是通過轉讓或許可取得的凈收入及作價投資獲得的股份或出資比例,應提取不低于50%用于獎勵,對研發和成果轉化作出主要貢獻人員的獎勵份額不低于獎勵總額的50%。科技人員在成果轉化中開展技術開發與服務等活動,可依法依規獲得獎勵。在履行盡職義務前提下,免除事業單位領導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


      四是科技人員可以按照規定,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或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離崗創業,開展成果轉化。離崗創業期間,科技人員承擔的國家科技計劃和基金項目原則上不得中止。鼓勵企業采取股權獎勵、股票期權、項目收益分紅等方式,激勵科技人員實施成果轉化。


      五是將科技成果轉化情況納入研發機構和高校績效考評,加快向全國推廣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試點稅收優惠政策,探索完善支持單位和個人科技成果轉化的財稅措施。


      “總體上看,此次國務院出臺的5項措施既是對新修訂的《科技成果轉化法》的細化落實,也是對2014年以來北京中關村、上海張江、武漢東湖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開展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使用、收益管理改革試點成果的肯定、深化和推廣。”中關村管委會創新處處長孫曉峰表示。


      事實上,在細化落實方面,國務院印發的《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提出了更為明確的要求。《方案》不僅提出總體目標,還劃定了明確的量化指標:建設100個示范性國家技術轉移機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10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在重點行業領域布局建設一批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的眾創空間,建成若干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培養1萬名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力爭全國技術合同交易額達到2萬億元。“與此前發布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不同,《方案》是部署實施一批有針對性的舉措和具體任務。”科技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圍繞激發創新主體積極性、構建支撐服務體系、強化地方科技成果轉化等著力點,《方案》部署了8個方面、26項重點任務。其中,8個方面的具體任務包括開展科技成果信息匯交與發布,產學研協同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建設科技成果中試與產業化載體,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市場化服務,大力推動科技型創新創業,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隊伍,大力推動地方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多元化資金投入。


      “在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組織實施過程中,我們將把完善和落實政策法規作為重要著力點,大力推動各地方、各部門進一步制定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對于實踐中遇到的體制機制問題,及時探索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要強化中央和地方上下聯動、統籌部署,推動地方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扎實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各項工作。同時還將建立實施情況監測與評估機制,為調整完善政策舉措提供支撐。”王志剛說。


      推動地方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法律有了,規定有了,如何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開展,從中央到地方層面,從各個創新主體,包括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社會各方面,大家都應該認真地去了解、學習、領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國務院的若干規定,通過創新創業和成果轉化,把法律、政策層面的東西轉變成實實在在的生產力,為轉方式、調結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出科技方面的貢獻。”王志剛表示。


      一是推動法律法規的落實與完善。盡管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但從目前來看還需要加大落實力度。要通過此次行動,督促推動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完善具體操作辦法,加強政策實施情況的監測與評估,打通政策落實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科技成果轉化需要多主體參與、全要素設計、全鏈條部署。此次轉化行動圍繞補齊科技成果轉化體系的短板,要推動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支持地方大力發展各級技術交易市場,培育市場化、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中介服務機構和網絡平臺,打造一批專業化的人才隊伍,鼓勵企業牽頭建設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與中試熟化平臺,從供給、需求和服務端同時發力,全面建立起服務支撐成果轉化的體系。


      三是加強政府公共服務職能。要發揮好政府的作用,補齊市場失靈領域的短板。注重科技成果資源開放共享,健全科技報告制度,建立國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統。


      “要注重區域性示范引導,在政策創新、體制機制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創新、科技金融創新等方面大膽探索,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示范帶動更多地方做好成果轉化工作。”王志剛要求。


      “我們將全方位地執行中央針對高科技領域的優惠政策。”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主任陸健介紹說,在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產業稅收方面,深圳市每年落實到位的稅收優惠約為200多億元,“這是‘真金白銀’對這個行業領域的優惠政策。”陸健表示,為了吸引國內外的科技成果到深圳進行成果轉化,深圳市還制定出臺了相應的扶持政策,從不同層面推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同時,深圳市自去年開始大量發行創新債,把創新券發給創客和小微企業,目的就是減輕企業的創業成本,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據了解,今年以來,各地方政府已經紛紛行動起來,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


      上海市科委近日出臺了技術轉移服務激勵政策,對簽訂技術交易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給予補貼;外省市技術經紀人在上海的工作業績達到要求后,可享受包括直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在內的戶籍政策。據悉,今年,上海市還將開展首批技術轉移工程師培訓,為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培養一批專職高端人才,助力解決成果轉化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另據了解,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科研院所改革總體方案》《深化科研院所改革試點推進方案》,首批選取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三十研究所、四川省中醫藥科學院、四川省機械研究設計院、四川省自然資源科學研究院等42家與四川省重點產業融合度高的各類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組織開展試點,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為突破口,充分釋放人才、技術、資金、項目等要素活力。同時,還將建立科研院所、科技人員、戰略合作者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形成科技人員持股比例較高,管理層、技術骨干相對持大股格局,將科技人員切身利益與創新創造、產業發展緊密聯系。


      “就科技成果轉化而言,目前主要還是企業作為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這個主體包括成果的產生、成果的轉化,還有對研發的投入。”科技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企業作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從全國的統計來看,企業研發投入占比77%,轉化這一部分絕大多數是企業作為供給方和接受方。同時,高校也有很多老師,包括一些研究院所和其他的一些科技人員本身成為成果產生和成果轉化的主體。


      “隨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出臺和轉移轉化行動的推動,將會進一步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科技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報記者 張鵬 報道)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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