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鹽業“廝殺”將愈加激烈 倒逼企業加快改革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6-05-20





      近日,國務院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將從2017年1月1日起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并取消了食鹽產銷區域限制,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


      清華大學社科院戰略新興產業研究中心主任吳金希在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直以來食鹽開放都是社會各界廣為關注的話題。此番改革方案中雖仍在強調要在專營基礎上進行,但是打破壟斷、釋放市場活力的路徑是清楚的。相信隨著改革的推進,將對整頓鹽業市場秩序,實現鹽業資源有效配置產生積極的影響,甚至會催生一輪行業兼并重組的熱潮。


      取消區域限制引入各類資本


      根據該方案,此番鹽業體制改革是在完善食鹽專營制度的基礎上,重點推進四項改革:一是改革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取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只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的規定;二是改革食鹽政府定價機制,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三是改革工業鹽運銷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設立的兩堿工業鹽備案制和準運證制度,取消對小工業鹽及鹽產品進入市場的各類限制,放開小工業鹽及鹽產品市場和價格;四是改革食鹽儲備體系,建立由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組成的全社會食鹽儲備體系。


      “一直以來,我國對鹽業都實行嚴格的歸口管理,食鹽實行專營、政府定價,導致鹽業政企不分、產銷矛盾突出,各類資本不能自由進入;在生產方面實行計劃管理,生產企業‘多、小、散’,缺乏市場競爭力;銷售方面存在區域壁壘,食鹽流通企業跨區域經營難;多個部分監管,管理方面也比較混亂。而此次改革方案針對這些問題都提出了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向健軍對《中國企業報》記者如是表示。


      安徽省鹽務管理局局長、安徽省鹽業總公司總經理詹先豪指出,從指定區域內的獨家專營,變為跨區域的多元主體共同競爭的行業專營,是鹽業改革一大特點。而行業專營的參與主體增多,區域限制被取消,鹽業公司可以跨區域經營,生產性企業也可進入流通環節,競爭會非常激烈。


      “激烈的競爭將會倒逼食鹽經營企業加快轉換經營機制,同時有助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出清低效落后資產和產能。可以預見,食鹽生產企業之間、食鹽批發企業之間、食鹽生產企業和批發企業之間將形成有序競爭的市場格局。”中鹽總公司人士分析稱。


      鹽業國企來到了分岔“路口”


      事實上,出于戰略考慮等多種原因,國有企業始終是我國鹽行業的主體。


      目前來看,我國的鹽業國企大致可分為四類:一是以各省份鹽業公司為代表的食鹽流通專營企業;二是各省份鹽業公司及中國鹽業總公司所控制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約有70余家,占全部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的2/3多;三是地方國有的獨立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約有20余家;四是其他生產工業鹽的國企。


      “從我所了解的情況來看,自1949年中國恢復了鹽業專營制度后,政府對鹽業的壟斷一直是嚴格的。依賴于這種行政力量,中鹽集團以及各地鹽業公司掌控著工業用鹽以外的所有鹽業銷售市場,甚至努力將壟斷的觸角擴展至上游生產企業。”在吳金希看來,“正是由于這種專營政策,導致了多數國有企業的市場經營能力低,缺乏活力與競爭力,甚至還存在鹽業央企與地方企業乃至私鹽企業無序競爭等問題。”


      近年來我國一直在推進鹽業改革事業,但是卻屢屢受挫。早在2001年3月,原國家經貿委鹽業管理辦公室就根據有關高層的批示,從2001年下半年開始對鹽業體制進行調研,但是由于鹽業既得利益群體極力反對,又趕上國家經貿委撤銷等種種原因,鹽業改革就此擱置。10多年過去了,鹽業改革方案始終沒有落地。


      “相信對于大部分鹽業國企來說,此番鹽業專營體制改革給其帶來的挑戰是非常大的。如果中國鹽業繼續變著花樣走老路,仍舊依賴著食鹽專營體制所形成的慣性和惰性,那么遲早會被市場的力量所淘汰。但與此同時,卻也給部分優勢國企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生產效率、做大做強創造了條件,提供了機遇。誰能先適應市場,先解決好冗員、低效等問題,誰就能占得發展先機,拔得改革頭籌。”吳金希稱。


      新政效果需看執行力度


      根據該方案,此次改革設立了明確的時間表。即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取消食鹽準運證,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從2018年1月1日開始,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批發企業可依照新的規定申請許可,根據許可范圍從事相應的經營活動。


      向健軍認為,此次鹽業改革是我國鹽業改革進程的又一次推進,大體思路和內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隨著改革的推進與種種因素的不確定性,此次《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實行最終會取得什么樣的效果,還是在于政策的執行力度,以及具體實施細則的出臺。


      “在鹽業改革的實施環節中不僅要避免鹽價的劇烈波動,還要加強監管,警惕私鹽販子乘機渾水摸魚,確保食鹽安全。這就需要相關部門盡快出臺與改革相配套的監管體系,依法加強監管,明確各個部門的監管義務,加大鹽務管理部門市場巡查、懲處力度。”向健軍建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鹽改方案中,還保留了“完善食鹽專營制度”一條,讓部分人感到改革不夠徹底。專家稱,鹽業制度改革還要解決民生問題,如食品問題和價格穩定問題,如果全取消食鹽專營制度可能會引起鹽價動蕩。


      “從長期來看,鹽業專營制度應有的改革方向肯定是廢除現有的鹽業專營制度,推進市場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放棄鹽業的政府定價,鹽價由市場決定;二是廢除專營制度,讓各類資本自由進入;三是取消食鹽產銷區域限制,讓食鹽生產企業可以進入流通銷售領域,批發企業能夠在全國范圍內跨區域經營;四是完善鹽業管理體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向健軍稱,“目前具體實施方案還沒有出來,期待著下一步鹽改細則和行業準入條件的出臺。”


      轉自:中國企業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