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1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將成為2016年中國經濟五大工作任務之一。這意味著,中國正著力為金融領域裝上“風險防護罩”。
事實上,政府高層此前已就防范金融風險明確表態。12月14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要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從大的角度來講,社會政策要托底;從小的角度來講,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就不會引發太大經濟問題。”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表示。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布報告稱,2012年以來,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已連升16個季度。融資難融資貴則導致部分地區非法集資問題抬頭。根據官方數據,截至2013年6月底,中國各級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約10萬億元;這些債務中需在2015年償還的有1.86萬億元,占17%。
在這一情況下,本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對信用違約要依法處置。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工作,改進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辦法。要加強全方位監管,規范各類融資行為,抓緊開展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妥善處理風險案件,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宗良認為,雖然中國目前面臨一定經濟下行壓力,但這是基于其經濟總量而出現的正常現象。要使中國經濟增長繼續保持在合理區間內,須出臺配套政策。
中國民生銀行研究院院長黃劍輝分析稱,此次政策將繼續為中國經濟“穩增長”保駕護航。一方面它以相對寬裕的流動性降低實體企業的融資成本,并在需求側保持一定的刺激力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金融風險防控,為地方政府債務發行提供有利的利率環境,同時可降低存量債務的壓力,防范可能發生的違約風險。(王恩博)
轉自: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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