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體制改革棋至中盤,遭遇經濟寒流。
GDP(國內生產總值)自2014年二季度以來一路下跌,于今年三季度破7,收于6.9%。
財政數據方面,10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增長8.7%,同口徑增長5.9%,這與2014年10月9.4%和2013年10月16.2%的同比增幅,形成明顯反差。
財政支出反其道行之,較往年明顯增加,10月財政支出同比增幅高達36.1%,已是今年以來連續第四個月增速超過20%。
經濟形勢下滑之際,財政收支矛盾可見一斑。整個財稅體制改革的步伐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不斷調整、艱難推進。
具有“穩增長”意味的政策和改革,則被提到重要位置。盤活存量財政資金正在地方政府加速推動,已推出第三期的存量債務置換也成為財政部重點工作。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在今年“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眼下,營改增尚未推行的行業僅剩四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是改革最難啃的骨頭,涉及營業稅額約1.6萬億元,占營業稅稅收總額的67%。
營改增早在2012年就正式啟動,可謂本輪財稅體制改革的“排頭兵”,也是“重頭戲”,已覆蓋交通運輸、郵政、電信業以及7個現代服務業,截至今年6月底累計減稅4848億元。每隔數月,上述四大行業改革消息就會見諸輿論,但時至年底,仍未有真正動作。
未來營改增將何去何從,可能需要回答以下幾問:營改增和穩增長、營改增和稅收究竟是怎樣的關系?事關四大行業切身利益的進項稅抵扣、增值稅稅率有哪些選項,又應如何設定?這些正是營改增行業擴圍最后一役面臨的關鍵問題。
營改增利好“穩增長”
9月8日,財政部在其官網上發布《財政支持穩增長的政策措施》一文,在加快稅制改革部分提到營改增試點,措辭由以往的“力爭全面完成”,轉為“適時推進”。
這一措辭調整配以嚴峻的經濟和財政形勢,坊間紛紛猜測營改增或許不符合改革預期或“穩增長”基調,遭遇擱置。
然而,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營改增未按原計劃推進,一個重要原因是四大行業地位舉足輕重,而財政支出對保民生作用也十分關鍵,在經濟形勢下滑之中,改革面臨更多博弈,也須更加慎重,營改增節奏因此有所調整。
但這并不能否認改革對“穩增長”的作用。一位接近財政部的專家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從根本上看,營改增從多個方面利好“穩增長”,在經濟“新常態”下,更具長遠意義。
國家稅務總局某知情人士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透露,營改增是宏觀調控當局用稅收手段阻止經濟下滑的一個重要杠桿。“對整個經濟是絕對利好”。
上述接近財政部的專家認為,雖然營改增將令四大行業面臨許多挑戰,但必須明確的是,營業稅最大的弊端是在整個產業鏈條中存在重復征稅,而增值稅則通過進項稅抵扣,避免了這一問題,對于整個經濟發展是極其有利的。
對消費者,避免重復征稅意味著最終商品中的稅負減輕了,促進消費的作用顯而易見。對于企業,意味著能夠完全從市場需求出發來投資,而不再顧慮更多投資是否招致更多不合理稅負,這正符合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改革目標。
此外,進項抵扣還鼓勵了企業購買各種服務,而非追求“大而全”,這將促進市場分工,引導更多行業的出現和發展,擴大就業。由于營業稅多覆蓋在我國第三產業,所以營改增擴大就業的作用在服務業就表現的更為明顯,尚待改革的金融和生活服務業正屬此列。
因此,四大行業營改增雖有所推遲,但啟動是早晚的事。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10月23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財政部正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進行研究和不斷地完善方案,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四大行業改革方案經過一定的決策程序之后將會推出。
“減稅不是營改增的主要目標”
前述接近財政部的專家認為,在企業和輿論中頗有市場的“只要營改增就應該減稅”的觀念,正在讓改革面臨更大的困難。
“在這種時候,需要我們重新審視一下營改增的改革目的究竟是什么?”這位專家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現在一說營改增,言必提增稅減稅,這是一個巨大的誤區,本末倒置。”
在他看來,營改增就是要從體制機制上解決重復征稅的問題,上能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下能引導企業升級。而減稅并非營改增刻意追求的目標,只是一個客觀結果。
以上海一家IT類中小型民營企業為例,營改增之前由于重復征稅、缺乏財務上的積極性,其IT服務業務雖然做得不好,但一直沒有外包。改革后其服務外包得以實現,這讓它至少獲得了四個方面的提升。
首先是外包后更為專業的服務讓消費者更滿意;第二是通過招標采購降低了這塊業務的成本;第三是進項稅抵扣制度,讓企業在發票管理等企業內控上更加嚴格;第四還能促進員工素質的提高。
“第四點是我們之前沒想到的。”上述專家表示:“大而全”的企業對外交流少,容易導致企業思想封閉。業務外包后,員工與專業人士一溝通才發現‘原來還有更高效的技術路線,還能這樣做!’這就是改革的外溢性。”
由此可見,營改增無論對宏觀經濟,還是對企業微觀主體,影響都是全方位的,絕非只有減稅那么簡單。
“如果在這方面沒有達成共識,總是盯著一些企業是否減稅了,那么對改革的方案、效果就會有不同的看法,就容易影響決策,改革就沒法往下推。”這位接近財政部的專家進一步表示,“理性看待營改增,對推動改革至關重要。”
抵扣慎談“變通”
建筑業營改增中,進項抵扣政策如何設定,一直在業內有所爭論。
建筑業最主要材料是鋼鐵、水泥、砂石等。與鋼鐵、水泥不同,砂石的提供方除了一些正規企業外,很多還來自個人,少有發票可開,建筑業企業拿不到砂石發票就意味著沒有進項稅抵扣。
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業內有不少呼聲,希望政策做一些“變通”,采取“只要稅務部門認定它的銷售收入是真實的,就可以允許收購企業自行開具發票”的做法,還有企業提出能不能采用合并扣除的辦法,解決抵扣難。
“最可怕的就是變通,這樣做是破壞行業競爭秩序,那些真正開發票的企業會吃虧,造成行業內劣幣驅逐良幣。”上述接近財政部的專家說。
不僅如此,一旦進項稅抵扣發票交給收購方自己開,這一“變通”之舉就可能導致虛開發票盛行。增值稅涉及到全行業的抵扣鏈條,上下游在發票的傳遞上互相制約,最終保證財政收入不受損失。
這本是增值稅的一個優點,但如果代開虛開,就發揮不出應有的作用。“所以拿不到砂石發票,就不應該抵扣。”
房地產業營改增也面臨類似問題。目前行業博弈的焦點之一,在于土地出讓金能否納入抵扣。
按說,土地出讓金是政府以土地所有者名義的賣地收入,抵扣是無從談起的。但因為開發商買地的成本巨大,業內有人認為應采取銷售收入和土地出讓金的差額計算征稅,相當于進項稅抵扣。
“如果真這樣做,那就不符合增值稅原理。”上述專家說。至于最終如何安排,他希望決策部門進一步征求各方意見后統籌決策。
金融業不免稅已有共識
金融業營改增是世界性難題,涉稅業務范圍、稅收結構、征管方式等極其繁雜。因此,業內一度認為應參照歐盟模式,實行基本免稅法,即對金融機構大部分隱性收費的金融業務免稅。
然而,上述接近財政部的專家認為,這一在歐盟本身已得到反思的模式,并不適合中國。
從行業鏈條的角度看,金融業如果免稅,會導致下游的增值稅不能抵扣,尤其涉及到B2B業務時,更會造成市場扭曲。
“比如,我從銀行貸款不能做進項稅抵扣,那我可以找資金充沛的工廠,給我做分期付款,分期付款也是融資,卻可以抵扣17%的稅率。政策這樣設計是一種很不好的引導。”前述接近財政部的專家說。
而從企業經營的角度看,免稅也同樣有負面作用。“免稅的一個最大問題,就是你為了合法的最大化免稅,就會做大而全的企業,什么都自己干。”歐盟有報告指出,歐盟金融業國際競爭力逐漸降低的趨向,與其長期對金融業實行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密切相關。
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對于金融業不應免征增值稅這一點,財政部門與金融保險界已經取得共識,下一步是如何征收和細化改革方案等問題。
多稅率之困
推動四大行業營改增的同時,財政部門還面臨著更艱巨的挑戰,即增值稅多檔稅率問題。
在4年的營改增歷程中,企業的博弈以及政策面擔心商品價格上漲過快等因素,導致了多檔稅率并存,目前共包括17%、13%、11%、6%、出口零稅率和部分行業優惠稅率。
“稅率檔次過多是‘營改增’現在面臨的一個很大的問題,會導致資源配置效率下降,必須高度關注。”財政部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對記者說。
多檔稅率弊端已經顯現,稅制復雜消耗大量社會精力,還對一些企業尤其是提供中間產品和服務的企業“幫倒忙”。
上述接近財政部的專家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以交通運輸業和貨代業為例,目前二者增值稅稅率分別為11%和6%。乍一看去,貨代業稅率更低、交的稅少,似乎占了便宜。
“但我們調研就發現,事實恰好相反。”下游企業出于進項稅抵扣的考慮,喜歡找抵扣稅率更高的企業。如果下游企業的增值稅稅率是11%,找交通運輸企業意味著能完全抵扣,但是如果找了貨代企業,則意味著要多負擔5%的稅率。
“最后就造成,貨代企業無法正常做生意。為了生存下去,有些貨代企業接了業務就去找交通運輸企業,虛開一個11%的增值稅發票。這種政策無異于逼著企業做違法的事。”這位專家說。
其實,如果行業抵扣鏈條完整、應抵盡抵,增值稅率設定在什么水平跟企業稅負沒有直接關系。上游企業的增值稅可以轉嫁給下游企業,層層傳遞至終端商品。因此增值稅實際上是由消費者承擔,并非企業稅負。從這個角度說,企業爭取低稅率實為多慮。
“未來隨著營改增基本到位,要盡快清理、兼并現行較為繁瑣的稅率檔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
轉自:財經國家周刊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