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提出新要求。會議提出,督促各類項目欠薪春節前動態清零,政府和國企項目務必率先清零。對一時難以完全解決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工資。
按照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的通知》,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各地區要做到“兩清零”。即2020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今年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推動解決各類欠薪問題取得積極成效。要持續發力,抓實抓好正在開展的整治欠薪專項行動,加快健全長效機制,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
會議要求,各地要落實屬地責任,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欠薪糾紛和隱患排查力度,對重大欠薪風險隱患要建立處置專班,發現一起化解一起。同時,要扎牢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籠子,健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等制度。
按照會議部署,下一步,各地各部門將嚴厲打擊惡意欠薪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重大欠薪案件,并把相關企業及其負責人列入欠薪“黑名單”實施失信聯合懲戒。(記者 姜琳)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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