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關于新時代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推動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一定時期內保持脫貧攻堅政策總體穩定,完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優先支持將革命老區縣列為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鞏固“兩不愁三保障”等脫貧攻堅成果。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工作,建設配套產業園區,提升完善安置區公共服務設施。加大以工代賑對革命老區的支持力度,合理確定建設領域、賑濟方式。統籌城鄉規劃,以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網絡等為重點,加快推進革命老區美麗生態宜居鄉村建設。提高農房設計和建造水平,改善群眾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因地制宜發展規模化供水、建設小型標準化供水設施,大力實施鄉村電氣化提升工程,全面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開展數字鄉村試點,加快鄉村綠化美化。堅持扶志扶智相結合,加大對革命老區農村低收入群體就業技能培訓和外出務工的扶持力度。完善城鄉低保對象認定方法,適當提高低保標準,落實符合條件的“三紅”人員(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烈士老年子女、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優撫待遇。
轉自: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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