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權益、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充分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
意見提出,2017年起,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各地要選擇一定數量的病種實施按病種付費,國家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試點,鼓勵各地完善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全國范圍內普遍實施適應不同疾病、不同服務特點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
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實行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重點推行按病種付費;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完善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強化醫保對醫療行為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