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從教育部獲悉,據初步統計,2017年國家、地方、高校專項計劃共錄取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10萬人,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長9.3%。
其中,國家專項計劃錄取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學生近6.4萬人,比2016年增加3400人,同比增長5.6%;地方專項計劃錄取各省(區、市)農村學生近2.7萬人,同比增長16.2%;高校專項計劃錄取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以下優秀農村學生9500人,同比增長17.1%。
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繼續擴大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農村招生規模”。根據中央有關部署,專項計劃實施區域中的“摘帽”貧困縣今年仍繼續享受專項計劃優惠政策。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三大專項計劃政策進一步完善,形成保障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各地各校嚴格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門多級聯合資格審核機制,認真開展考生資格復查;完善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辦法,增加學生錄取機會;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公示制度,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錄取期間,教育部6個督查組分赴12個省份和有關高校開展督查,確保招生政策執行不走樣。(記者劉博超)
轉自: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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