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十一”國慶長假的到來,今天起,又一批新規將開始實施,為人們的生活帶來新變化。
見義勇為有保障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今天起施行,其中被俗稱為“好人法”規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為見義勇為開啟“防護罩”。其中讓人期待的亮點還包括胎兒享受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的民事權利;下調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下限;強調撫養贍養義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協商確定監護人;增加保護虛擬財產規定;訴訟時效由兩年延長為三年。
侮辱國歌或被追究刑責
《國歌法》今天起施行,這部法律對國歌奏唱方式、國歌使用、國歌傳承等作出明確規范。《國歌法》明確,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跟帖評論須實名認證
《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今天起施行,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要求用戶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后注冊賬號。對部分互聯網論壇社區服務提供者通過有償刪帖、推送等牟取不正當利益的“非法網絡公關”進行打擊。
“群主”應履行群組管理責任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和《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也將于本月8日施行。提出互聯網群組使用者應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群主”應當履行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服務提供者應加強對本平臺公眾賬號發布內容的監測管理,發現有傳播違法違規信息的,應立即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轉彎不主動避讓行人駕考不合格
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正式實施,科目二和科目三均新增了直接判定不合格的考試項目。
新標準中,部分考試項目操作的要求有所調整,更加注重從細節動作考核考生的安全文明意識。如,科目二直角轉彎、側方停車項目增加“開啟轉向燈”操作要求;科目三起步、變更車道、靠邊停車、超車項目增加“回頭觀察”動作;科目三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項目增加“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評判為不合格”。
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活動范圍放寬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10月1日起施行。《辦法》放寬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活動的范圍,鼓勵社會投資創業,激發市場活力,并為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靈活創新管理預留制度空間。《辦法》規定以下兩類經營活動不屬于無證無照經營: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注冊登記的經營活動。(記者張璐)
轉自: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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