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消費有了新“紅線”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柴逸扉    時間:2015-10-28





      從明年1月1日開始,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的住宿費標準最高為1100元,司局級官員在京滬兩地的住宿標準分別為650元和600元,其他人員在這兩地為500元……

      近日,財政部下發了《關于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相較于過去,新的標準較過去有所提升,同時更有彈性、更符合現實市場情形。不過,制度執行的要求依然嚴格。

      ■ 住宿標準上調

      對比新舊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記者發現變化最大的是住宿標準,多數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例如部級干部原先住宿標準均為每人每天800元,地區之間沒有差別;而此次的調整讓北京和上海的標準達到1100元,江蘇、浙江等9省市達到900元。

      同樣,司局級干部的住宿標準也在7個省市發生變化,上調幅度為10元到150元不等。相較而言,處級及以下干部住宿費標準調整最多,共涉及33個省市,幅度從10元至150元不等,北京和上海分別從350元上調至500元。

      為何距離2013年出臺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僅隔兩年,就再次出臺新標準?對此,財政部給出的解釋是,調整原因是在“綜合考慮近兩年全國各地區賓館(飯店)住宿費價格變動、實際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后,經研究決定。

      “之前領導干部及其他公務人員出差,按舊標準很難找到價格和條件都合適的地方。比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按處級350元的標準,如果位置好的地方可能住不上三星級酒店,會導致一些人可能采用變通的做法住超標準的賓館,比如將住宿費用計算在其他費用中報銷。”采訪中,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劉小川這樣說道。

      ■ 隨淡旺季調整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調整特別提到,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6個受地理、氣候等自然條件限制和季節性熱點影響較大的城市,引入了淡旺季概念,旺季住宿費標準分別上浮20%—50%。

      例如拉薩和西寧的旺季為6月—9月,在此期間出差去這兩個城市,部級住宿費標準上浮為1200元,司局級上浮為750元,其他人員上浮為530元,整體上浮比例為50%。大連市、哈爾濱和青島市的旺季(7月—9月)上浮比例為20%,海口的旺季(11月—2月)上浮比例為30%。

      為何拉薩和西寧旺季上浮比例最高?根據采訪,拉薩某五星級酒店的銷售人員表示,淡旺季酒店價格差別大,淡季普通標間500元,旺季會上調到700元。對于西藏旺季會上浮50%的比例,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可能是一個平均價格標準,“西藏一些旅游城市酒店淡旺季差別大,從四五月份到10月之前屬于旺季,酒店價格會貴很多”。

      ■ 厲行節儉不變

      “根據新的差旅住宿標準,我們同事都覺得出差變得有積極性了。因為按新標準,我們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可以住到400多元的房間,這樣就可以保證有干凈舒適的休息環境了。而過去300多元的額度確實不怎么能保證住宿環境,因為在這些地方可能連好的快捷酒店都不夠。”問及新標準可能帶來的影響,江蘇啟東某機關科員曉軍這樣告訴記者。

      不過,對于曉軍這樣的想法,有網友質疑這是否會給腐敗以新的滋生空間?對此,劉小川表示,滋生腐敗問題不太可能。畢竟政府工作人員不是想出差就能出差,而需要各級審批,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同時,雖然標準提高了,但執行的報銷制度依然嚴格,需要據實報銷,而非隨心所欲。

      此外,除了住宿,其他差旅標準仍然不變,比如處級以下乘飛機只能坐經濟艙、坐高鐵只能坐二等座;每天伙食補助100元,不能吃魚翅燕窩等;市內交通每天補助80元,因而需要合理使用,不能亂花一通。(本報記者 柴逸扉)


      轉自: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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