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為河北雄安新區規劃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深入推進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切實增強人民法院服務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能力和水平提出16條具體措施。
《意見》指出,服務和保障雄安新區規劃建設是新時代人民法院的光榮使命和神圣職責。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為雄安新區規劃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責任感、使命感,牢牢把握積極穩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要求,圍繞雄安新區規劃建設的目標,為全面推進雄安新區規劃建設提供更加科學精準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意見》提出,要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妥善審理涉及非首都功能疏解的相關案件,服務雄安新區高質量發展。圍繞雄安新區產業發展重點,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打造知識產權示范區。落實最嚴格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推動雄安新區建設綠色發展城市典范。堅持全方位對外開放,加強涉外商事審判,構筑雄安新區開放發展新高地。
《意見》要求創新司法體制機制,加快完善京津冀司法協同發展,探索推動司法領域新機制新舉措和具有前瞻性的司法創新試點示范項目在雄安新區先行先試。加強京津冀法院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和指導作用,推動京津冀法院立審執各環節平臺共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等。
《意見》要求加強對雄安新區法院建設和發展的支持,加強對雄安新區法院審判業務指導和物質保障,建立健全雄安新區法院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法院在人才培養、智力支持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合作機制。
轉自: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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