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農業農村部官網消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從2017年開始,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組織開展了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歷時3年,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這也是改革開放后規模最大的一次清查。據悉,農村集體資產總量龐大,全國共有集體土地總面積65.5億畝,賬面資產6.5萬億元,固定資產占比近半,且資產高度集中在農村,全國農村集體家底基本摸清,過去“一鍋粥”終于變成了現在的“一本賬”。
清產核資60.2萬個村 賬面資產6.5萬億元
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介紹,截至2019年底,全國擁有農村集體資產的5695個鄉鎮、60.2萬個村、238.5萬個組,共計299.2萬個單位,完成1.2億張報表在線數據報送。
據悉,全國擁有農村集體資產總量龐大。全國共有集體土地總面積65.5億畝,賬面資產6.5萬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產3.1萬億元,占47.4%;非經營性資產3.4萬億元,占52.6%。集體所屬全資企業超過1.1萬家,資產總額1.1萬億元。
其中,固定資產占比近半。固定資產為3.1萬億元,其中2/3是用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公共服務的非經營性固定資產。
同時,資產也高度集中在村級。村級資產4.9萬億元,占總資產的75.7%,村均816.4萬元;鄉鎮、組級資產總額分別為0.7萬億元和0.9萬億元,分別占比11.2%和13.1%。
此外,通過本次清產核資,集體經濟實現“強體壯身”。許多村將近年來財政項目投入到集體經濟組織形成的固定資產納入賬內管理,清理了一批有失公允的經濟合同,核銷了一批債權債務,盤活了一批閑置資產,豐富了集體經濟發展路徑。
資產分布不均 超過3/4的資產集中在14%的村
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指出,通過這次清產核資,我們不僅掌握了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的整體情況,對資產的構成、分布和運營等也有了全面了解。
從資產構成看,全國有3.1萬億元經營性資產,這類資產是集體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其中,預期可帶來收益的廠房、商鋪、機器設備等經營性固定資產超過1萬億元。未承包到戶的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集體土地資源共有15.5億畝,其中,有36%對外出租經營或投資入股到新型經營主體。
從地域分布看,農村集體資產大體呈“6、2、2”分布格局,東部地區資產為4.2萬億元,占總資產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區資產大體相當,分別占總資產的17.7%、17.6%。村莊之間資產分布還不均衡,有超過3/4的資產集中在14%的村。
從資產經營收益看,有10.4%的村收益在50萬元以上,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和資源充沛的村莊。
“一鍋粥”變“一本賬” 集體資產總額增加0.8萬億元
記者獲悉,這次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是改革開放后規模最大的一次清查。通過這次清產核資,明晰了資產權屬,基本摸清了集體家底。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指出,清查查實了集體資產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基本實現“底清賬明”,老百姓說,“清產核資讓過去的‘一鍋粥’變成了現在的‘一本賬’”。清產核資后集體資產總額增加0.8萬億元,增幅14.2%,其中,固定資產增加近7500億元,主要是近年來財政項目投入到集體經濟組織形成的非經營性固定資產。
同時,各地通過清產核資,進一步完善了集體資產清查、登記、保管、使用、處置、定期報告等制度,使集體資產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如山西、四川、陜西等省份制定非經營性資產確權及管護辦法,重點對學校、道路、水利設施等資產的產權歸屬、管護主體及管護責任作出規定。
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這次清產核資,將過去大量閑置的村集體資產盤活。各地積極探索資源開發型、物業租賃型、鄉村旅游型、農業生產型等集體經濟發展模式,創新了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如重慶市38個“三變”試點村共盤活集體土地資源3.1萬畝、閑置農房552套,2018年村均集體經營收入突破10萬元。
此外,各地以清產核資為契機,從體制機制上解決了資金使用混亂、資產隨意處置、資源發包有失公允等侵害集體和群眾利益的問題,如黑龍江省長嶺縣將清理整治同掃黑除惡相結合,破獲侵吞集體資產刑事案件14起,被非法強占的1700多公頃草原、林地等資源已全部退回本集體。
轉自: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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