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2日在京共同發布《關于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以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市場主體、產權保護、公平交易、市場秩序、民生保障、服務開放、高效解紛等七個方面,提出了三十一條貫徹意見。
《意見》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明確要求廢除按照所有制類型區分市場主體和對民營企業不平等保護的司法裁判規則;加強對新型市場主體的保護,推動形成有利于創新和發展的現代法人制度。針對國有企業存在的權責不清、約束不夠、缺乏制衡、活力不足等問題,《意見》就推動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市場主體救治退出機制、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等問題,提出具體的司法保障意見。
《意見》要求,明確和統一裁判標準,準確界定產權關系,重點解決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產等產權保護中的突出問題;堅持法定賠償原則,加大涉產權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態化糾錯機制;嚴禁超標的查封、亂查封,建立健全查封財產融資償債和自行處置機制;加強對數字貨幣、網絡虛擬財產、數據等新型權益的保護;打擊針對企業家和嚴重危害民營企業發展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繳民營企業被侵占、挪用的財物,完善財產返還和退賠制度。
《意見》強調,依法審理涉及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協議等行政案件,服務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建設;依法判斷競爭行為的正當性,及時制止不正當競爭、壟斷行為,提高違法成本,引導市場主體誠信公平有序競爭,增強市場競爭活力;對以金融創新為名掩蓋金融風險、規避金融監管、進行制度套利的違規行為,以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認定合同效力和權利義務。
《意見》聚焦復工復產現實要求,要求強化對消費者、勞動者等弱勢群體權益保障,加大對“互聯網+”領域涉及的產品質量、旅游消費、教育培訓、通信服務等消費糾紛案件的審判力度,加強對網約工、快遞員等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的司法保障,深入推進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推動完善更加公平的社會保障體系。(記者 靳昊)
轉自: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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