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季度企業景氣指數為127.3,比去年四季度微降0.5點,降幅比去年四季度減少7.3點,在持續回落后出現止跌企穩的跡象。其中,即期企業景氣指數為120.3,比去年四季度回落7.9點;預期企業景氣指數為132.0,比去年四季度回升4.4點。
分行業看,按企業景氣指數高低排序依次是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社會服務業、建筑業、住宿和餐飲業、工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房地產業,企業景氣指數依次為154.8、139.5、134.4、132.1、125.8、123.2、119.7、108.0。與去年四季度結果相比,工業、房地產業、建筑業基本持平,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社會服務業分別回落9.1、7.4、3.4、2.9、2.0點。
從工業內部看,景氣度較高的行業由高到低排列依次是煙草、醫藥、食品、農副食品加工、飲料制造業等,景氣指數在130以上;景氣度較低的行業由低到高排列依次是鋼鐵、化纖、非金屬礦物制品、紡織、石油加工、化工、有色金屬等制造業,景氣度在110以下,其中前4個行業處于不景氣區間景氣指數小于100.
分企業注冊登記類型看,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景氣指數分別為129.7、111.7、121.4、113.3、124.5、134.5、122.2、123.9和129.3。與去年四季度相比,股份合作企業、私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集體企業和國有企業分別上升12.4、5.8、1.8、1.7和0.8點,聯營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回落7.3、5.1、4.2和0.9點。
分地區看,中部地區的企業景氣指數明顯高于東部和西部地區,東、中、西部地區的企業景氣指數分別為126.3、131.6和123.4.
附注:
1.計算方法改進說明
為更充分體現企業景氣調查對經濟形勢的預判功能,借鑒國際企業景氣調查權威機構的成熟經驗,從2012年一季度開始,我們對企業景氣指數的計算方法進行了完善,即將已經公布的完全依據企業家對當前形勢的判斷編制的企業景氣指數改進為對當前形勢的判斷和對未來預期的綜合,并賦予預期相對更高的權重。具體來說,企業景氣指數是即期企業景氣指數主要用來反映企業家對當前企業經營狀況好壞的判斷與預期企業景氣指數主要用來反映企業家對未來企業經營的樂觀程度的預期的加權平均值,其中前者的權重為40%,后者為60%。根據改進后的指數定義,2011年各季的企業景氣指數如下: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40.3 137.9 135.6 127.8
2.指標解釋
企業景氣指數為通過企業景氣調查中企業家對本企業經營狀況好壞的判斷,綜合反映經濟運行狀況和預期走向的指標。企業景氣指數的取值范圍均在0-200之間,以100為臨界值,當指數大于100時,反映企業景氣狀態是良好的、樂觀的,越接近200樂觀程度越高;當指數小于100時,反映企業景氣狀態是不佳的、悲觀的,越接近0悲觀程度越深。
3.調查范圍
調查范圍涉及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業、社會服務業等八個行業。每個行業按其規模比重抽取樣本。
4.調查方法
調查采用按行業分層、層內按與樣本規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樣的方法抽選調查樣本,全國總樣本量為2.1萬家企業。企業負責人季度上網直報。
5.調查內容
涉及行業運行、企業經營及業務、盈利、就業、投資、融資、庫存等生產經營問題。
6.指數計算方法
企業景氣指數=0.4×即期企業景氣指數+0.6×預期企業景氣指數
即期企業景氣指數=企業負責人對本季度本企業綜合經營狀況回答良好比重-回答不佳的比重+100預期企業景氣指數=企業負責人對預計下季度本企業綜合經營狀況回答良好比重-回答不佳的比重+100
7.東、中、西部地區劃分標準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
來源:國家統計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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