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16日發布報告,2010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達到11052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達2.75%。
報告指出,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2004年至2008年間,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年均增長23.3%,高于同期現價GDP年均增速近5個百分點;2008年至2010年間,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年均增長24.2%,繼續較大幅度高于同期GDP現價年均增速。
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穩步提高。2010年,我國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占GDP比重為2.75%,比上年提高0.18個百分點,比2004年提高0.81個百分點。
文化產業結構不斷優化。2010年,我國文化服務提供單位增加值占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的53.7%,比2004年增加13.7個百分點;而文化產品制造單位、文化產品銷售單位增加值占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的39.7%和5.8%,比2004年分別下降8.0和4.8個百分點。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解釋,文化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在非經濟普查年份文化產業統計對象為法人單位,在經濟普查年份文化產業統計對象覆蓋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等。按活動性質不同,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分為文化產品制造、銷售和服務提供單位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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