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四部門聯合發文:明確39類常見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1-03-24





      據中國網信網披露,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四部門聯合發布了《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了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網絡購物等39類常見類型移動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要求其運營者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


      據悉,國家四部門聯合制定實施該《規定》的背后,是隨著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各類應用程序迅速普及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App超范圍收集用戶個人信息問題十分突出。特別是大量App通過捆綁功能服務一攬子索取個人信息授權,用戶拒絕授權就無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變相強制用戶授權。


      而此《規定》的發布,將聚焦解決App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問題,規范收集個人信息活動。根據記者了解,該《規定》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涉及的39類常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中,網絡直播類、在線影音類、短視頻類、新聞資訊類、運動健身類、瀏覽器類、輸入法類、安全管理類、電子圖書類、拍攝美化類、應用商店類、實用工具類等類型APP,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需要指出的是,《規定》所稱必要個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務正常運行所必需的個人信息,缺少該信息App即無法實現基本功能服務。具體是指消費側用戶個人信息,不包括服務供給側用戶個人信息。


      以下是常見類型App的必要個人信息范圍:


      (一)地圖導航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定位和導航”,必要個人信息為:位置信息、出發地、到達地。


      (二)網絡約車類,基本功能服務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巡游出租汽車電召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乘車人出發地、到達地、位置信息、行蹤軌跡;


      3。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


      (三)即時通信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提供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等網絡即時通信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賬號信息:賬號、即時通信聯系人賬號列表。


      (四)網絡社區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博客、論壇、社區等話題討論、信息分享和關注互動”,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五)網絡支付類,基本功能服務為“網絡支付、提現、轉賬等功能”,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注冊用戶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證件有效期限、銀行卡號碼。


      (六)網上購物類,基本功能服務為“購買商品”,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收貨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3。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七)餐飲外賣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餐飲購買及外送”,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收貨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3。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八)郵件快件寄遞類,基本功能服務為“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寄遞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寄件人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等身份信息;


      2。寄件人地址、聯系電話;


      3。收件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4。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九)交通票務類,基本功能服務為“交通相關的票務服務及行程管理(如票務購買、改簽、退票、行程管理等)”,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旅客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旅客類型。旅客類型通常包括兒童、成人、學生等;


      3。旅客出發地、目的地、出發時間、車次/船次/航班號、席別/艙位等級、座位號(如有)、車牌號及車牌顏色(ETC服務);


      4。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十)婚戀相親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婚戀相親”,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婚戀相親人的性別、年齡、婚姻狀況。


      (十一)求職招聘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求職招聘信息交換”,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求職者提供的簡歷。


      (十二)網絡借貸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用于消費、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等的個人申貸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借款人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證件有效期限、銀行卡號碼。


      (十三)房屋租售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個人房源信息發布、房屋出租或買賣”,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房源基本信息:房屋地址、面積/戶型、期望售價或租金。


      (十四)二手車交易類,基本功能服務為“二手車買賣信息交換”,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購買方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


      3。出售方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車輛行駛證號、車輛識別號碼。


      (十五)問診掛號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在線咨詢問診、預約掛號”,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掛號時需提供患者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預約掛號的醫院和科室;


      3。問診時需提供病情描述。


      (十六)旅游服務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旅游服務產品信息的發布與訂購”,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出行人旅游目的地、旅游時間;


      3。出行人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聯系方式。


      (十七)酒店服務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酒店預訂”,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住宿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入住和退房時間、入住酒店名稱。


      (十八)網絡游戲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提供網絡游戲產品和服務”,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十九)學習教育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在線輔導、網絡課堂等”,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二十)本地生活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家政維修、家居裝修、二手閑置物品交易等日常生活服務”,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二十一)女性健康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女性經期管理、備孕育兒、美容美體等健康管理服務”,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二十二)用車服務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租賃汽車等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使用共享汽車、租賃汽車服務用戶的證件類型和號碼,駕駛證件信息;


      3。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4。使用共享單車、分時租賃汽車服務用戶的位置信息。


      (二十三)投資理財類,基本功能服務為“股票、期貨、基金、債券等相關投資理財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投資理財用戶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證件有效期限、證件影印件;


      3。投資理財用戶資金賬戶、銀行卡號碼或支付賬號。


      (二十四)手機銀行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通過手機等移動智能終端設備進行銀行賬戶管理、信息查詢、轉賬匯款等服務”,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用戶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證件有效期限、證件影印件、銀行卡號碼、銀行預留移動電話號碼;


      3。轉賬時需提供收款人姓名、銀行卡號碼、開戶銀行信息。


      (二十五)郵箱云盤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郵箱、云盤等”,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二十六)遠程會議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通過網絡提供音頻或視頻會議”,必要個人信息為: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二十七)網絡直播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向公眾持續提供實時視頻、音頻、圖文等形式信息瀏覽服務”,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二十八)在線影音類,基本功能服務為“影視、音樂搜索和播放”,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二十九)短視頻類,基本功能服務為“不超過一定時長的視頻搜索、播放”,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新聞資訊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新聞資訊的瀏覽、搜索”,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一)運動健身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運動健身訓練”,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二)瀏覽器類,基本功能服務為“瀏覽互聯網信息資源”,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三)輸入法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文字、符號等輸入”,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四)安全管理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查殺病毒、清理惡意插件、修復漏洞等”,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五)電子圖書類,基本功能服務為“電子圖書搜索、閱讀”,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六)拍攝美化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拍攝、美顏、濾鏡等”,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七)應用商店類,基本功能服務為“App搜索、下載”,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八)實用工具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日歷、天氣、詞典翻譯、計算器、遙控器、手電筒、指南針、時鐘鬧鐘、文件傳輸、文件管理、壁紙鈴聲、截圖錄屏、錄音、文檔處理、智能家居助手、星座性格測試等”,無須個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務。


      (三十九)演出票務類,基本功能服務為“演出購票”,必要個人信息包括:


      1。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


      2。觀演場次、座位號(如有);


      3。支付時間、支付金額、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轉自:21世紀經濟報道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App收集隱私將有“國標”個人信息有望不再“裸奔”

      App收集隱私將有“國標”個人信息有望不再“裸奔”

        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日前發布了有關“互聯網應用收集個人信息基本規范”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App收集個人信息有了“國標”。
      2019-08-13
    • 教育APP備案管理辦法計劃在9月底前印發

      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要對教育APP實施備案制度,并要求在2019年底完成備案工作。
      2019-09-10
    • 《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發布

      《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發布

      日前,網信辦、工信部等4部門聯合印發了《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界定了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的六大類方法。這為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個人信息收集、使用明確劃出了紅線,是個人信息保護發展歷程...
      2020-01-03
    • 《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解讀

      《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解讀

      近日,工信部、網信辦、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四部委聯合制定并公開發布了《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為認定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提供參考,為App運營者自查自糾和網民社會監督提供指引
      2020-01-14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