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日前,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四部門印發《關于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稱,為完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政策,合理引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財綜〔2012〕34號)有關規定,現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予以調整,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記者了解到,本次調整涉及的產品為電視機、微型計算機、洗衣機、電冰箱、空氣調節器(簡稱“四機一腦”),廢棄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制表:王震

轉自: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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