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總明確發票開具新規 個人賣光伏發電簡便了


    作者:姜隅瓊    時間:2014-06-12





      習慣于在微博上曬自家光伏發電情況的北京光伏個人并網“第一人”任凱,3月中旬曾記錄了他與國網、地方國稅局多番協商,終于拿到北京市順義區國稅局代開賣電發票的心情,寫下“我的一小步,分布式光伏一大步”。這種艱難和糾結,在不久的將來有望理順。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等有關問題的公告》,明確自7月1日起,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開具普通發票,發電戶月電力產品銷售額超過2萬的,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按照應納稅額的50%代征增值稅。

      業內人士分析,此舉對于個人分布式光伏項目是實質性利好,確立了個人賣電的財務基礎,簡化流程。在此之前,國家電網下發代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需要發電戶自行開具發票,而個人不具備開增值稅發票資格,結算方式不夠簡便,且征收17%的增值稅稅率,與國家補貼不需要繳稅的規定相悖。

      事實上,稅收政策、結算手續只是光伏產業政策中極為細微的一環。與多名從業人員一道,任凱還在微博上不遺余力地推動財政部、國稅總局取消戶用發電補貼17%的增值稅稅率。國家能源局內部人士也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從去年開始,能源局就已經與國稅總局、財政部開了好幾次會協商此事,國稅總局也積極配合,隨著時間推移,部門之間協調和政策微調也會更加順暢。(姜隅瓊)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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