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山西、陜西、湖南多地相繼啟動“農地入市”試點工作,國土部再次嘗試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立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韓俊表示,除試點外還需抓緊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條例,對地方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形成統一規范和指導。
據接近國土系統的人士透露,國土部很早之前就草擬了一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但被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駁回,核心就是因為上位法《土地管理法》沒有出臺。三中全會再次明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國土部再次嘗試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立法,其中研究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等部門規章亦被列入國土部2014年重點工作之一。
湖南省國土廳相關人士介紹,后續試點時存在多個難題,比如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主體的變更,可能由國土部門為主體轉為村委會為主體,國土部轉為監督部門。所以此次條例的完善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對集體建設用地出讓主體、流轉方式等核心問題進行了解,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流轉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積累充分的經驗,為修法做好基礎。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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