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證券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深交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交易實施細則》,現予發布,自4月25日起施行。
按照細則,單個合格投資者最多可委托3家受托證券公司辦理深交所證券交易業務,合格投資者的單個證券賬戶只能通過1家受托證券公司的1個QFII專用交易單元進行交易。
關于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交易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及相關市場參與人:
為規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證券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證券交易實施細則》,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4年4月25日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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