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醫保局解讀: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不是單純的定價調價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1-09-08





      日前,八部門聯合印發《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圍繞社會關注的醫療服務價格是否將持續上漲,群眾就醫負擔是否會因此增加,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會不會變相實現醫藥費用平移、轉換和騰挪等熱點問題,國家醫保局進行了釋疑和解讀。


      集采降價降費會不會通過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找補”回來,變相實現醫藥費用平移、轉換和騰挪?


      對此,國家醫保局解釋稱,集中帶量采購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創造了有利時機,但在具體推進上還是要“橋歸橋、路歸路”。具體來說,集中帶量采購針對藥品耗材“帶金銷售”,目的是凈化市場環境、擠干價格水分,減輕人民群眾的不合理負擔;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針對自身存在的短板,目的在于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價格機制,更好地發揮杠桿功能。集采降價降費減輕了老百姓的負擔,為醫療服務價格贏得了改革的窗口,但兩項改革各有各的內在邏輯,不是靠降價漲價進行醫藥費用平移、轉換和騰挪,不能成為簡單的“蹺蹺板”關系。


      國家醫保局介紹,醫療服務價格承擔的具體任務已經變化。2015-2019年,各地配合取消藥品和醫用耗材加成,同步調整了醫療服務價格。取消藥品耗材加成減少了公立醫院在舊機制下維持正常運轉所需的合法收入,將相應的空間直接用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是配合完成公立醫院補償機制轉軌。進入新階段后,公立醫院已經全面實施藥品耗材“零差率”銷售,集采降價節省公立醫院采購成本,由此騰出的醫藥費用空間,首先要向人民群眾釋放改革紅利,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國家醫保局指出,從調研的情況看,各地近兩年重點提高技術勞務為主的診察、手術、護理、中醫類服務價格。近期發布的一些專業調查報告也顯示,公立醫院年均現金薪酬已經高于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關于廣大醫務人員關心的如何更好地體現技術勞務價值,需要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和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強協同,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和分配機制,要把改革紅利傳導到廣大醫務人員身上,也要避免將醫務人員薪酬與項目價格、創收能力直接掛鉤。


      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否意味著醫療服務價格將持續上漲,群眾就醫負擔是否會因此增加?


      國家醫保局解讀稱,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不是單純的定價調價問題,不是用單邊漲價來代替改革。


      首先,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立健全制度和體系。要讓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進入標準化規范化的軌道,無論給價格做加法還是做減法,都要有矩可循;要讓價格走勢與醫藥控費用、降成本的績效指標關聯,有保有壓、有升有降,不搞大水漫灌;要讓價格變化的節奏受到啟動條件和約束條件的控制,不能想漲就漲、一漲再漲;要讓價格經得起監測考核評估的檢驗,該降的價格要及時降下去,漲了的價格要看得到社會效益。


      其次,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重中之重是理順比價關系、發揮杠桿功能。比如兒科、護理等歷史價格偏低、醫療供給不足的薄弱學科項目,需要政策激勵;復雜手術等難度大、風險高的醫療服務,需要適當體現價格差異;特色優勢突出、功能療效明顯的中醫醫療服務,需要傳承創新和發展;設備折舊占比高的檢查治療項目,需要擠出水分,還利于民。這些比價關系理順了,醫院靠服務質量吸引人、靠技術價值獲得回報,對藥品耗材收入的依賴降低了,也可以起到減少醫藥總費用不合理增長的作用。


      再次,要完善配套措施確保群眾負擔總體穩定。具體來說,就是事前要做好調價可行性的評估,不能偏離控制醫藥費用過快增長、提升社會效益的基本前提;事中要分析調價影響,重點關注特殊困難群體,主動防范和控制風險,把改革理念貫穿在價格管理的始終。事后,也就是落地實施時,要做好醫療服務價格和支付政策協同,將調價部分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對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將發揮哪些作用?


      國家醫保局稱,醫療服務價格對促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可以發揮以下功能:


      一是技術勞務價值的“度量衡”。過去一些醫院多靠藥品耗材增加收入,技術勞務為主的學科“創收”能力弱,院內地位下降、發展動力不足。現在國家通過取消藥品耗材加成、集中帶量采購等措施,把藥品耗材的收入占比壓下去,循序漸進地優化醫療服務價格,技術勞務為主的醫療醫技學科在傳統模式下發展困難,改革后有望迎來機遇期。


      二是優化醫療資源配置的“信號燈”。例如按照制度設計,復雜型項目,引入公立醫院參與價格形成,定調價將更靈活、更有針對性;通用型項目,政府加強對價格基準和調價節奏的把控。價格的分類形成機制可以引導高等級醫院把發展重心放在難度高、風險大的項目上,避免虹吸效應,促進分級診療。


      三是公立醫院練好內功的“助力器”。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將激勵約束機制和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相鏈結,公立醫院在規范診療行為、控制成本和費用等方面進行“刀刃向內”的改革,成為有助于打開醫療服務調價窗口、擴大調價總量的鑰匙,為公立醫院向改革要紅利、向管理要效益增添了機制保障。


      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最終是服務于人民群眾的健康福祉,既需要服務能力上臺階、醫療技術上水平,也需要把負擔控制在全社會能夠承受的范圍內,要平衡好“醫院看得好病”和“群眾看得起病”的關系,引導公立醫院“練好內功”,避免“軍備競賽”、盲目擴張、過度超前。不能簡單把醫療服務價格當作公立醫院的兜底補償工具,靠提價增收來盲目搞建設、擴規模。


      為何要結合醫療服務特性,分類管理醫療服務價格?


      國家醫保局指出,醫療是非常專業的領域,疾病多種多樣,治療方案復雜,全部采用同一套價格形成機制、規則和方法,難以反映服務本身的特性。《試點方案》提出建立規范有序的價格分類形成機制,將醫療服務區分成兩種類型:


      首先是診察、護理等通用型服務,路徑簡單、內容明確,被廣大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廣泛掌握和應用,服務的均質化程度相對比較高,可以構建起規范穩定、具有普遍性的全國性、區域性價格體系。通用型項目雖然項目數量不會多,但發生的頻率高、規模大,在整個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和公立醫院服務性收入中,地位都是舉足輕重的。要堅持公立醫療機構公益屬性,把通用型項目的價格基準管住管好管到位,起到壓艙石、穩定器的作用。


      其次是復雜型項目,比如難度大、風險高的手術項目,對醫務人員個人能力、醫療機構技術支撐體系的要求比較高,服務的均質化程度有限。過去價格管理完全靠政府行政決策,大包大攬,醫院醫生只是被動執行。改革強調政府“定規則、當裁判”,管住調價的“籠子”和“尺子”,引入公立醫院參與,在給定的“籠子”“尺子”內形成價格,既發揮公立醫院的專業優勢,也引導公立醫院加強內部精細化管理。


      此外,對公立醫療機構自主確定價格的特需醫療服務,要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屬性,嚴格控制規模,避免沖擊基本醫療服務的主體地位。


      如何建立靈敏有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避免長期不動、突擊大動?


      國家醫保局指出,建立靈敏有度的指標條件和觸發機制,可以更好地解決預期管理和調價窗口問題,避免長期不動、突擊大動的情況。


      《試點方案》結合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總體設計,提出了動態調整機制的升級版。一是進一步明確動態調整的啟動條件、約束條件和觸發機制,通過“指標體系+定期評估”實現制度閉環,使宏觀管理更好地指導微觀調價,微觀調價更好地服務宏觀管理。二是對于通用型項目和復雜型項目調價建立了有區別的動態調整機制,讓通用型項目的觸發機制更簡明,價格走勢更平穩,讓復雜型項目的觸發機制更靈敏,在可控范圍內,突出重點、小步快走、輪動調整。三是對于配合重大改革任務、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疏導突出價格矛盾等開展價格專項調整的情況,允許靈活選擇調價窗口。


      有醫療機構反映,現有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不能完全滿足臨床需要,申請新增項目又節奏慢、程序長,怎么辦?


      國家醫保局指出,現有價格項目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與群眾感受脫節。目前設立價格項目比較貼近操作步驟、崗位分工,方便了醫院內部的財務管理,但相應地就會把完整的醫療服務拆分成過多過細的收費項目,群眾投訴較多,認為要買的是醫療服務的產出,卻按醫療服務的投入,逐項計價交費,難以理解。


      二是與臨床改良創新脫節。目前價格項目的“技術規范”色彩較重,把操作步驟、技術標準、允許使用的設備耗材列入了項目內容,臨床上稍稍改變操作的部位、步驟、方法,就可能找不到對應的價格項目,而申請新增價格項目又可能面臨創新性、經濟性是否充分的問題,論證周期長,影響了臨床改良創新。


      三是與價格管理需要脫節。醫療新技術進入臨床應用是比較自由的,缺少類似藥品審評審批的技術準入環節。同樣的服務事項,在各地的名稱、內涵、邊界不統一,轉化成計價單元以后,延續了這種差異,結果是區域間價格難以準確評價,影響了價格管理的科學性、有效性。而且過去強調將醫用耗材合并在價格項目內打包收費,初衷是間接約束醫用耗材費用,但實踐中也暴露出很多問題,比如為了新耗材、新設備好賣,衍生出許多新增項目的需求,實際上創新性、經濟性卻不高,價格部門如果允許另設項目收費則增加患者不必要的負擔,如果要求按原有項目收費則被抨擊阻礙進步。


      對此,《試點方案》提出建立目標導向的價格項目管理機制,從患者獲益的角度出發,按照“產出導向、技耗分離”的方向,明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頂層設計和底層邏輯,構建內涵邊界清晰、適應臨床診療、便于評價監管的價格項目體系,讓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回歸服務計價單元的應有面貌,力爭從源頭上解決價格項目“不友好”、不接地氣、新增項目節奏偏慢、中西醫項目比例失衡等問題。同時,國家醫保局將分類整合現有價格項目,優化新增價格項目管理,引入創新性和經濟性評價,保障患者及時獲得更具臨床價值和成本效益的醫療服務。


      如何建立嚴密高效的價格監測考核機制?


      醫療服務價格是重要的民生價格,涉及14億人民群眾,787萬醫務人員,5萬多醫療機構的龐大主體,涉及每年數萬億的利益規模,改革和管理都需要可靠的數據信息作基礎,靈敏的監測考核機制作保障,事前事中事后的分析評估作支撐。調價前拿不到全面準確的數據,憑經驗操作,定調價的科學性、針對性就難以保證;調價后跟蹤評價不了新價格對醫療行為、醫療資源的影響,價格政策就得不到及時完善。


      為此,《試點方案》提出建立嚴密高效的價格監測考核機制。首先是將價格監測從一般性的工作要求,上升為專門的價格機制,緊密配合總量調控、分類形成、動態調整等價格機制,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和政策閉環,使價格管理和醫院運行之間形成正向的互動關系。其次是豐富了價格監測機制的具體內容,在夯實價格管理的數據基礎、掌握醫療機構價格實施效果的基礎上,提出了編制和發布醫療服務價格指數,為強化宏觀管理提供支撐,避免盲目性、隨意性;再次是強調價格監測結果的運用,包括要求監測結果與醫療服務價格掛鉤等,監測發現價格畸高畸低的情況要采取干預措施,實行醫院價格責任考核。將價格監測考核評估,從單純的觀察發現功能拓展到一定的監督管理功能,為改革的有效性和長久生命力提供制度保障。(記者崔元苑)


      轉自: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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