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反復研究后編制的《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 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征求意見稿中除了列出“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外,還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點,分列出了“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增鼓勵類產業中,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等多個西部地區將煤經甲醇制烯烴、煤制甲醇等高耗水項目列入其中,部分地區甚至將百萬噸級大型乙烯、千萬噸級大型煉油等重大煤化工、石油化工納入鼓勵類產業范圍。
對此,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副主任王鳳春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國家將煤化工等項目放在西部地區發展,西部地區具有資源條件,有一定合理性,但是鼓勵發展不一定合適。
征求意見稿共包括兩部分,一是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二是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其中,在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中,重慶、內蒙古等12個西部地區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列,不同的地區,在新增鼓勵類產業項目上存在一定差異。
在這些差異中,同樣也存在一些雷同。陜西、寧夏、新疆、內蒙古等多個西部地區在新增鼓勵類產業中列入“年產超過50萬噸的煤經甲醇制烯烴、年產超過100萬噸的煤制甲醇生產”等項目。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周宏春認為,從國家的角度看不應該鼓勵高耗能的化工產業發展,但是,國內市場的需求在不斷增大,且技術進步可以降低資源消耗,發展這些產業也是一種選擇。但是,王鳳春也指出,在西部地區發展這些高耗能的化工項目,一定要強調規模化、集中化發展,國家層面要進行有計劃、有規劃的發展。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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