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券商業務擬實施“負面清單”管理


    時間:2014-03-27





      中國證券報記者26日獲悉,有關部門日前下發進一步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并在業界征求意見。意見稿提出,將建立支持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包容性監管理念,確立證券經營機構業務“負面清單”,逐步實現“法無禁止即可為”。同時,改革業務牌照管理體系,放開行業準入,支持各機構對高管及業務骨干實行股權激勵。此外,已連開兩屆的券商創新大會有望在今年5月再次召開。

      券商人士表示,“負面清單”的提法超出預期,可以看出監管部門對行業下一步創新發展持非常積極的態度,意見稿內容細致,有利于落到實處。意見稿明確,將進一步精簡、整合、清理行政審批備案報告事項,完善證券公司創新機制,逐步取消專業評價、事前備案等前置程序。

      意見稿提出,建立開放競爭的行業格局,計劃改革業務牌照管理體系,支持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投資咨詢公司交叉申請業務牌照,積極推進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公募基金管理牌照。放開行業準入,放寬證券經營機構設立、入股限制,支持民營資本、專業人員等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出資設立證券經營機構。支持社保、養老金、企業年金等長期資金委托專業機構投資運營或成立專業證券經營機構。支持對高管人員和業務骨干實行股權激勵。

      意見稿明確,拓寬證券經營機構基礎功能和融資渠道。支持證券經營機構進行股權融資,取消發行上市的前置條件,支持通過公開和非公開方式發行公司債券,允許證券經營機構向銀行申請貸款等。

      對互聯網業務創新,意見稿明確,支持證券經營機構利用互聯網等現代技術改造傳統業務,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現行業務規則前提下,證券經營機構通過互聯網開展現有業務的,不再向監管部門或自律組織進行審批或備案。支持上述機構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創新產品和服務,積極開展互聯網證券業務試點。

      此外,意見稿提出,大力發展私募市場及推進跨境業務雙向開放,進一步放寬證券期貨機構外資準入條件。

      “這一辦法最終有可能在創新大會上發布,但具體內容還需等待行業反饋意見后,由有關部門最終確定”,某券商高管表示,2014年是行業創新轉型“攻堅年”,這一判斷已經成為行業共識,此時推進負面清單管理尤其關鍵,將打開行業創新空間,“征求意見稿對單項業務都做出了細致規定,希望最終能落到實處。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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