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11月5日消息,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23號)和《財政部 中央宣傳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21〕24號)規定,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十四五”期間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稅清單(第一批)的通知》,公布了“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項下第一批免稅進口商品清單,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已征的應免稅款按規定準予退還。
該免稅清單延續了“十三五”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免稅進口商品清單管理模式,保持了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同時,該免稅清單對“十三五”免稅清單進行了調整和完善,綜合考慮了國內生產實際和進口需求,以更好適應科技創新的新需求并支持交叉學科發展。
今后,財政部還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科技創新進口需要,結合國內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等情況,適時按政策規定研究調整完善免稅清單。
轉自:中國證券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