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決定對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促進節約用地。
在中國,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需要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依據,按規定稅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1989年,官方出臺政策規定,企業范圍內未經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可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14日聯合發布的最新通知,這一優惠政策于2014年1月1日起廢止。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應納稅額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從2016年1月1日起,將全額征收該稅。
通知稱,此舉旨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進節約集約用地。
按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規定,大城市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稅額為1.5元人民幣,下同-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來源:中國新聞網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