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


    作者:張曉松    時間:2014-02-21





      中國政府網18日刊登了國務院新近批準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使去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的這一改革措施具備了可操作性。

      細讀這份近5000字的改革方案,“降‘門檻’”“簡手續”是其中兩大關鍵詞。可以預見,一旦改革措施全面推開、“落地生根”,我國營商環境將進一步優化。

      放寬資本登記條件 暫時缺錢也可創業

      最低注冊資本是許多創業者初入商海面臨的一大難題,許多人因為邁不過這道“門檻”而放棄創業之路。《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大幅降低了這一“門檻”。

      根據改革方案,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此外,今后也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不再將公司實收資本作為工商登記事項。“不能因為你現在手上缺錢就不讓你創業。”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徐友軍介紹,深圳啟動相關改革試點后,社會創業積極性得到激發,市場主體一度呈現“井噴”式增長。

      但相關專家也指出,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后,完全不花錢辦公司是不可能的。注冊資本只是設立公司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之一,辦公司要租用場地、雇傭人員,維持公司的基本運營也需要一定的資本,同時公司資本還與企業信用密切相關。

      簡化住所登記手續 方便市場主體準入

      企業住所,又稱企業經營場所,是創業的又一道“門檻”。記者在采訪中了解,一些小微企業就因為拿不出產權證而長期無法取得經營主體資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簡化了相關手續,申請人只要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予以登記。而經營場所條件具體放寬到多少,則交由各地方自行規定。

      記者在廣東、上海等改革試點地區采訪時發現,各地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條件的尺度是不同的,沒有搞“一刀切”。預計,今后提交什么樣的場所證明可以予以登記,同一個場所可以登記幾家企業等,各地情況勢必有所不同。

      工商總局局長張茅也曾指出,一方面很多企業希望根據生產經營情況自主選擇住所;但另一方面,并非任何場所都可注冊為企業的住所,如在居民住宅開展經營活動就可能擾亂鄰里生活,違章建筑或危險建筑也不適合開展經營活動。

      因此,改革方案明確提出,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條件,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地區管理的實際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場主體準入,又有效保障經濟社會秩序的原則,自行或授權下級人民政府作出具體規定。

      “年檢”改“年報” 減輕市場主體負擔

      改革方案不僅降低了市場主體的準入“門檻”,也通過簡化手續,減輕了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些負擔。

      去年12月,工商總局發文暫停了個體戶驗照工作。這次出臺的改革方案則明確提出,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同時,將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也改為年度報告制度,并探索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制度。“年檢到年報,一字之差,反映了市場主體從對政府負責到對社會負責的重要轉變。”上海市工商局局長陳學軍說。

      現行年度檢驗驗照制度對于各類市場來說,都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負擔,特別是一些連鎖企業,有多少家門店年檢時就要跑多少趟,全辦下來需要花費相當長的時間和精力。改為年報制后,企業負責人坐在辦公室就能搞定了。

      此外,個別工商機關、工商干部借年檢驗照之機“搭車收費”問題一直備受詬病,久治不愈。取消年檢驗照后,“車”沒了,“搭車收費”問題有望得以根治。

      改革方案還提出,要推行全國統一標準規范的電子營業執照,并以此為支撐實現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網上發照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這也將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多的便利。(張曉松)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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