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銀行保險機構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02-28





      記者2月25日獲悉,銀保監會、住建部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銀行保險機構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國家開發銀行、商業銀行、保險機構、信托公司等,要充分發揮優勢,立足自身業務特點,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支持力度。


      《指導意見》還分別就把握保障性租賃住房融資需求特點、建立完善內部機制、加強風險管理提出要求。具體看,《指導意見》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根據自持類和非自有產權類保障性租賃住房特點,分別提供與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特點的擔保方式;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優化金融服務組織架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服務專業化能力和水平;銀行保險機構要遵循審慎穩健和安全性原則,做好融資主體準入管理,把控好項目風險,加強項目后續跟蹤管理,嚴守風險底線。


      《指導意見》還對各地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配套措施盡快落地。各地要盡快出臺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具體辦法,明確本地區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流程及工作要求等。


      二是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監督管理。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督。嚴厲打擊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騙取銀行保險機構優惠政策行為。


      三是做好項目準入管理。各地要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制度,及時與銀行保險機構共享本地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信息,定期向銀行保險機構公布合格住房租賃企業名單和企業經營信息,為銀行保險機構開展業務提供支持。對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方可適用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支持政策。


      在金融監管方面,銀保監會多措并舉,引領銀行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金融支持。一是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拓寬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資金來源;二是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三是加強風險管控,防范好相關金融風險。


      轉自: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