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土部今年將農地改革列首位 已形成土改框架建議


    時間:2014-02-13





      國土部起草農地入市文件首要研究如何“出讓、租賃、入股”

      “我買的房子有5年了,房屋產權證拿到手好多年了,但是土地使用證卻遲遲拿不到手。”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東河鎮居民秋宏為此一直奔波。像她這樣,因土地問題沒有辦好手續買房子的,在旺蒼縣還有很多,他們大多數人買的是縣城周邊的房子,這些房子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都是手續不全的小產權房。

      秋宏考慮到今后沒有產權或者手續不全的房子,可能面臨很多問題,因此她想趁早完善房屋手續。為此,她曾多次向當地房管部門、國土部門咨詢過,但得到的答案并不理想,要么說可以補辦,但要交一大筆土地出讓金;要么干脆回應說辦不了。

      因土地問題引發的問題何止這些,與此相關的咨詢也越來越多。于是,征地制度改革被列為國土部今年的首要工作,但改革的難度依然存在。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是如何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及突破現有法律的障礙。

      本報記者采訪國土部獲悉,在完善改革土地制度的過程中,國土部門已形成關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框架建議,但與補償相關的爭議還尚未達成一致,而這也是困擾各方的難題。

      征地補償標準難定

      雖然多個地方開始醞釀提高征地補償標準,但與廣大市民的期待尚有差距。

      “在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方面,如何有序推進試點工作,各方首先需要面對的問題就是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研究員劉守英認為。

      在這一問題上,海南省的土改正在試著給出一個答案。據悉,海南省率先提出了按照“先行試點、分步實施”的思路,以撬開農地入市的大門。“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權,其中的一項重要舉措就是提高征地補償標準。”2月10日,海南省國土廳廳長陳健春首度公開表示,改革征地制度必須完善補償機制,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言及集體土地補償標準,陳健春坦言,海南省現行的補償標準是2009年制定的,已經不再適用。“現在,海南省已經有一些市縣提高了征地補償標準,3月前全省都會調整到位。”陳健春說,在今年3月前將出臺新的征地補償標準。

      在土地改革中,征地補償難題由來已久。“現在,公開醞釀提高征地補償的省份并不多。”在劉守英看來,這涉及如何分配利益的問題。比如在安徽農地入市的試點中,宅基地退出也遭遇補償難題,且當地出臺的措施,并不令當地農民十分滿意。

      “這涉及到市場資源的重新配置,傷及既有的利益格局。”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告訴記者,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農地轉為建設用地,農民獲得的賠償不足。“農民要獲得更多的經濟補償,還應成為農地入市的交易主體,自愿參與其中。”姜明安說,解決好補償相關的征地制度改革,農地市場化后農民的權益才會得到保證。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則表示,在《土地管理法》未修訂前,首先要防止地方政府任意擴大征地范圍。“因為不論是在《土地管理法》還是在《憲法》中,均沒有對公共利益的土地事項做明確列舉,這是問題的實質。”陳國強說,這是導致征地的補償標準至今尚未達成一致的根本原因。

      “土地無論國有私有,都應同地同權同價。”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黃小虎表示,農地入市是未來的方向,要真正落實好并不容易。“過去10年,一直醞釀的農地入市的全國性改革文件至今尚未面市。”黃小虎認為,各地以地生財,如果允許農地自己入市,這個問題如何解決,至今官方尚無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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