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意見》提出,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科技倫理體系,健全多方參與、協同共治的科技倫理治理體制機制,為增進人類福祉、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有力科技支撐。
《意見》明確,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負責指導和統籌協調推進全國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建設工作,科技部承擔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秘書處日常工作。“十四五”期間,重點加強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領域的科技倫理立法研究,及時推動將重要的科技倫理規范上升為國家法律法規。
《意見》指出,科技倫理是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科技活動需要遵循的價值理念和行為規范,是促進科技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科技創新快速發展,面臨的科技倫理挑戰日益增多,但科技倫理治理仍存在體制機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領域發展不均衡等問題,已難以適應科技創新發展的現實需要。
《意見》提出了20字的治理要求,即“倫理先行、依法依規、敏捷治理、立足國情、開放合作”。科技活動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民生改善和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活動應最大限度避免對人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精神和心理健康造成傷害或潛在威脅,尊重人格尊嚴和個人隱私,保障科技活動參與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科技活動應客觀評估和審慎對待不確定性和技術應用的風險,力求規避、防范可能引發的風險,防止科技成果誤用、濫用,避免危及社會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
對企業主體要求方面,《意見》明確,壓實創新主體科技倫理管理主體責任。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企業等單位要履行科技倫理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科技倫理日常管理,主動研判、及時化解本單位科技活動中存在的倫理風險;根據實際情況設立本單位的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并為其獨立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從事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動的單位,研究內容涉及科技倫理敏感領域的,應設立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
《意見》還要求,財政資金設立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應加強科技倫理監管,監管全面覆蓋指南編制、審批立項、過程管理、結題驗收、監督評估等各個環節。加強對國際合作研究活動的科技倫理審查和監管。
提高科技倫理治理法治化水平方面,《意見》明確,“十四五”期間,重點加強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領域的科技倫理立法研究,及時推動將重要的科技倫理規范上升為國家法律法規。
轉自: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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