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解鋁企業“優勝劣汰”加劇。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對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鋁液電解交流電耗越高,電價就逐級提高。
發改委和工信部昨日聯合發布的《關于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規定,根據電解鋁企業上年用電實際水平,分檔確定電價。鋁液電解交流電耗不高于每噸13700千瓦時的,執行正常的電價;高于每噸13700千瓦時但不高于13800千瓦時的,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02元;高于每噸13800千瓦時的,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08元。
同時,《通知》要求各地規范電解鋁企業與發電企業電力直接交易行為。鋁液電解交流電耗高于每噸13700千瓦時或未完成節能考核目標的,不得與電力企業進行電力直接交易;不高于每噸13350千瓦時的,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優先支持其參與電力直接交易。
為制止一些地方擅自提供優惠電價保護高耗能企業或落后產能,《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自行降低對電解鋁企業的用電價格,已實行電價優惠的應立即糾正。同時,要嚴格執行對電解鋁企業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收取政府性基金、附加和系統備用費的有關規定,不得自行減免。
《通知》最后指出,下一步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調整需要,適時在其他行業推廣階梯電價,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上海有色網的研究人士認為,總體而言,該《通知》將更有利于促使部分高成本、能耗不達標的企業退出市場,2013年國內已經有超過120萬噸/年的電解鋁產能實施減產,預計明年在鋁價整體不樂觀的情況下,鋁企減產力度仍將持續。而此次再次重申不得對電解鋁企業實行優惠電價,顯現了政府的決心,有利于市場對已有電解鋁產能的自動調節,一些高成本,競爭力較差的電解鋁企業將陸續退出市場,優化產能結構。
來源:證券時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