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監會首度明確民營銀行設立五原則


    時間:2013-11-27





      自“國十條”提出探索設立民營銀行以來,銀監會近日首度明確民營銀行的創辦原則。在日前召開的“金麒麟論壇”上,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首度明確了民營銀行試點的條件。他稱,銀監會推進民營銀行試點將堅持“純民資發起、自愿承擔風險、承諾股東接受監管、實行有限牌照、訂立生前遺囑”五大原則。

     

      業內人士表示,市場普遍將上述表態解讀為“民營銀行試點‘自擔風險’”的升級版條件,民營銀行有限牌照試點正在加速開啟。

     
      需要訂立生前遺囑

      日前,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公開表示,民營銀行堅持“純民資發起、自愿承擔風險、承諾股東接受監管、實行有限牌照、訂立生前遺囑”等原則試點推進。這是自“國十條”提出探索設立民營銀行以來,銀監會首度明確民營銀行的創辦原則。在這五大原則之中,“有限牌照”和“訂立生前遺囑”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

      按照閻慶民的說法,實行有限牌照是指先允許民營銀行在一定區域中持有有限牌照。“有限牌照,個人理解是在對公與對私業務牌照上,初期會有一定限制,因公司客戶資產規模較大,風險承受能力較強,因此監管層初期可能會允許民營銀行辦理對公業務。”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許文兵表示,預計涉及民生問題等對私業務牌照,預計初期不會放開,可能會在民營銀行經營相對趨穩后,逐步拓寬業務范圍。

      盡管閻慶民并未詳細解釋“訂立生前遺囑”這一原則。但這一原則曾是歐美監管機構在應對金融危機時采取的辦法。這一辦法要求銀行作出說明,如何在沒有納稅人救助的情況下,如果銀行無力償債面臨倒閉,將如何處理處置。2012年,美國部分銀行和投行簽署了“生前遺囑”。

      上市公司扎堆設立

      “民營銀行”概念在今年6月1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被首次明確提出,也因此點燃了民營企業進軍銀行業的熱情。進入11月,民營銀行申請的陣營仍在不斷壯大。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企業名稱核準公告信息統計顯示,在短短半個月內,已經有包括商聯銀行、首發銀行、中網銀行、民商銀行在內的14家民營銀行名稱獲得國家工商總局的核準。加上此前名稱獲得核準的22家民營銀行,至此,目前已經共有36家民營銀行名稱獲得核準。

      盡管資本市場對于民營銀行概念輪番炒作,但有業內人士指出,“在具體的流程規則沒有出來前,部分上市公司的準備恐怕是無用功,也許最后拿到牌照的,并不是上述36家中的任何一家,目前沒有定數。”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十八大報告輔導百問》中強調,設立中小型民營銀行需具備的條件為發起設立銀行的出資人應當擁有充足的資金實力和勝任銀行業務的管理團隊。

      同時,要在完善相關支持政策,落實監管措施和穩健標準,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允許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立足當地、立足基層,主要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服務群眾的地區銀行、社區銀行等中小型銀行。“銀監會的五大原則顯示出,監管機構對民營銀行的風險問題比較重視。”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從試點的角度出發,首家試點民營銀行未必將在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后才會出現,“在初期試點階段,做一些風險的兜底和相關的措施是沒有問題的,但從長遠發展來看,制度源頭還需統一,各種資本的設立條件應該一致”。

    來源:金融投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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