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布式光伏細化政策出爐


    時間:2013-11-27





      上證報記者從光伏行業人士處獲悉,國家能源局已于近日發布了《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政部則于昨日發布了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稅費減免通知。這宣告業界期盼已久的分布式光伏細化政策終于出爐。

      此次下發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首次提出了規模管理的概念,明確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依據全國太陽能發電相關規劃,各地區分布式發電需求和建設條件,對需要國家資金補貼的項目實行總量平衡和年度指導規模管理,不需要國家資金補貼的項目部納入年度指導規模管理范圍。


      “這相當于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現了配額制。”新能源行業專家接受采訪時表示。

      《辦法》還鼓勵各級地方政府通過市場競爭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補貼標準,優先支持申請低于國家補貼標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據記者了解,江蘇等部分地區的工商業屋頂分布式發電已能夠實現用戶側平價上網,客觀條件較有利于分布式項目推廣。在2014各省份的光伏規模管理預安排計劃中,江蘇、山東和浙江等東部省市規模分列前三,分布式光伏項目配額均在1GW以上。

      雖然近一年來,分布式光伏發電成為市場新貴,但仍有不少光伏行業人士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缺少具有操作性的細則,對這個市場仍持觀望態度。

      而此次發布的《辦法》在電網接入和運行、計量與結算方面均給出了解決方案。要求電網企業收到項目單位并網接入申請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出具并網接入意見,對于集中多點接入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延長到30個工作日。

      享受電量補貼政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負責向項目單位按月轉付國家補貼資金,按月結算余電上網電量電費。而在經濟開發區燈相對獨立的供電區同一組織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余電上網部分可向該供電區內其他電力用戶直接售電。

      晶科能源等光伏企業人士認為,上述“按月轉付、按月結算、直接售電”的規定“非常給力”。

      此外,昨天財政部還發布了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稅費減免通知,未來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將免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資金等4項針對電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種種現象表明,分布式光伏發電將成為國家引導光伏市場應用的重點方向。根據民生證券研究報告預測,分布式光伏2014年將迎來400%的增長。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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