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碳匯核算方法》批準發布 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10-16





      近日,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發布消息稱,我國首個綜合性海洋碳匯核算標準批準發布,將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9月26日,我國首個綜合性海洋碳匯核算標準《海洋碳匯核算方法》(HY/T 0349-2022)(以下簡稱“《標準》”)由自然資源部批準發布。《標準》于2017年立項,由自然資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牽頭編制,為海洋碳匯研究和應用提供了一套適用方法。《標準》認為海洋碳匯是紅樹林、鹽沼、海草床、浮游植物、大型藻類、貝類等從空氣或海水中吸收并儲存大氣中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和機制,規定了海洋碳匯核算工作的流程、內容、方法及技術等要求,確保海洋碳匯核算工作有標可依,填補了該領域的行業標準空白。


      海洋是地球系統中最大的碳庫,海洋碳庫是大氣的50倍、陸地生態系統的20倍,全球大洋每年從大氣吸收二氧化碳約20億噸,占全球每年排放量的三分之一左右。我國擁有近300萬平方千米的海洋國土面積,海洋碳匯潛力巨大。


      在“雙碳”目標下,海洋碳匯是銜接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應對與適應氣候變化的關鍵環節。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要求“增加森林、草原、濕地、海洋碳匯等手段,有效控制二氧化碳、甲烷、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此后出臺一系列政策方案,陸續對建立海洋碳匯機制、開展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試點、建立海洋碳匯標準體系和交易機制提出要求,以指導性意見為主。


      在實踐層面,由于海洋碳匯交易尚未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體系,相關實踐目前仍以地方先行先試為主。2016年12月,威海南海新區啟動國家海洋碳匯研發基地建設。2021年5月,深圳大鵬區生態環境局編制完成全國首個《海洋碳匯核算指南》。2021年6月,湛江完成我國首筆紅樹林碳匯交易項目。2021年7月,廈門設立全國首個海洋碳匯交易平臺,并完成首筆碳匯交易。


      轉自: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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