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中招標人壓低報價、要求縮短工期等亂象將有望得到整治。據悉,國家工信部起草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明確要求招標人需嚴格規范招投標程序,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必須依法進行招標。
對于通信工程服務類招標長期存在的招標人強行壓價等問題,征求意見稿出臺了規范性措施: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之前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不得向中標人提出壓低報價、增加工作量、增加配件、增加售后服務量、縮短工期或其他違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要求,招標要求以某一單項報價核定是否低于成本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投標人認為可能存在低于成本價投標的情形,可以在開標現場提出異議,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材料,招標人應及時將書面材料轉交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收到書面質疑材料,發現投標人的綜合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認為投標報價可能低于成本的,應當書面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程紅琳)
來源: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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