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沐浴業市場經營秩序,維護沐浴業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日前,商務部發布了《沐浴業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提高了沐浴業的準入門檻,同時從多個方面規范了沐浴業從業者的經營管理。
商務部運行調控專家洪濤指出,《管理辦法》的出臺將為沐浴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制度層面的保障。
沐浴業是為消費者提供洗浴、足浴、溫泉、SPA等服務的行業。近年來,伴隨著消費需求的提升,人們逐漸將對實物商品消費的熱情轉移到對服務商品的消費上。商務部和中國商業聯合會沐浴專業委員會共同發布的《2012年沐浴行業統計分析報告》顯示,截至2012年年底,全國沐浴企業14.4萬家,比2011年上升1.4%;營業收入總額約為2880.6億元,比2011年上升7.4%;占全國GDP的比重為0.55%。
記者了解到,我國沐浴業驚人的發展速度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使得許多消費者對進入公共浴室或足浴場所心存芥蒂。“沐浴業長期以來都處在真空監管狀態下,沒有健全的法律法規,也缺乏標準體系,商務部起草《管理辦法》是完善法律法規的一個重要舉措,同時也為沐浴業從業者提供了合法的職業身份。”洪濤說,“特別是"街邊店"的足浴小店,有很多存在不規范的地方,需要《管理辦法》進行約束。”
《管理辦法》指出,沐浴企業需要聘用取得沐浴行業從業資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并且具有相應的衛生消毒設備;在經營場所懸掛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明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及服務投訴電話;在沐浴場所出入口、主要通道應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并保持正常運行。此外,還要落實從業人員實名制登記備案制度,在沐浴場所設立警示標志、水溫指示計、防滑設施等。同時,《管理辦法》還規定,沐浴業經營者若違反本辦法,商務主管部門可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會公告;情節嚴重的,可處三萬元以下罰款;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處罰的,商務主管部門應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
《管理辦法》自10月11日在中國法制信息網和商務部網站發布之后,引發網友熱議,有些條款受到質疑,也不乏一些好的建議。
其中,《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浴室要設置禁止艾滋病人入浴的標志。一些網友對此條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持保留意見;此外,開設浴室必須有“取得沐浴行業從業資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并須符合城市商業網點統籌規劃的條款,也引發了許多質疑。
洪濤表示,在我國沐浴業的發展過程中,有些地方存在發展過度的現象,導致資源浪費,價格偏高,阻礙了沐浴業的健康發展;此外,我國公共浴池發展相對滯后,在特大城市、大城市老年人沐浴的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希望引起高度重視。他還指出,《管理辦法》不能搞太細,“它畢竟不是標準,各個地方應該根據管理辦法的框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設立相應的標準,這樣效果會更好”。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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