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依照《電信條例》對移動智能終端實施進網許可管理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于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聞發言人、運行監測協調局局長肖春泉,通信發展司副司長祝軍介紹2013年前三季度工業通信業發展情況,并答記者問。
[香港文匯報記者]最近,有媒體曝出新手機出廠前就被預裝了數十款軟件,用戶沒有辦法卸載,而且手機在使用過程中消耗了流量。有人分析認為,新出廠的手機預裝的軟件背后存在利益黑幕,所以想問您,工業和信息化部如何監管這種違法行為,消費者的手機安全又該怎么樣得到保障?
[祝軍]我們也注意到最近媒體有報道,比如說央視的《每周質量報告》對智能終端安裝了預置的應用軟件產生的隱患進行報道,涉及到一些預置軟件存在消耗用戶流量、惡意扣費、隱私竊取等問題,我們對此也很重視。
我部認為,鼓勵智能終端產品的創新發展必須興利除弊。在智能終端中預置應用軟件,一方面可以降低用戶使用新應用的門檻,有更好的業務應用體驗,加快新興應用向用戶推廣的速度,有利于繁榮發展移動互聯網產業。但是另一方面,也必須重視,目前確實存在一些不法企業通過手機預置軟件謀取非法利益,也有地下的利益鏈,存在惡意的扣費、泄露個人信息等問題,嚴重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依法加強懲治。
手機軟件預置涉及到生產、流通等各個環節,需要國家相關部門通力合作,齊抓共管。我部依照《電信條例》,對移動智能終端實施進網許可管理,在以下三個環節重點加強監管:
一是頒布行業標準,加大檢測力度。今年4月份,我部發布了《關于加強移動智能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重點對申請進網許可的智能終端操作系統和預置應用軟件提出了要求,同時頒布了移動智能終端安全能力技術要求和相關測試方法兩個行業標準。上述通知和標準將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執行。 二是加大抽查力度,加強監督管理。我部將依據職責分工,按照《電信設備證后監督管理辦法》,對獲得進網許可證的智能終端進行監督抽查,重點檢查抽測終端產品與獲證產品的一致性,敦促企業嚴格遵守已經頒布的兩個行業標準和其他相關的標準,對違反規定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是公示預裝信息,強化社會監督。近期我部將要求生產廠家將申請進網的智能終端中預裝的應用軟件相關信息通過說明書或者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示,用戶可以將購買到的智能終端的預置應用軟件信息與公示的信息進行對比,發現問題可以隨時舉報,我部將及時進行核查和處理。
來源: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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