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24日消息,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出通知,決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314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后,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加上6月份兩部委發文公布取消和免征的33項中央級行政事業性收費,今年以來已共計取消和免征34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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