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國家發改委權威專家透露,由國家能源局牽頭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將于年內發布,目的在于以制度規定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并網比例。
上述專家表示,該辦法基本框架是,將全國各個省份分為四類,每一類地區規定不同的消納比例,但是部分省市的消納比例將有所調整。
該專家稱,上述辦法以促進各個省份可再生能源發電消納為目標,“十二五”期間并不會展開各省之間可再生能源配額的交易。
全球風能理事會的一位專家表示,近年來中國政府重視可再生能源發展,今年也出臺了很多促進政策。解決風電等新能源的并網難問題,配額制將是有效措施之一。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將全國各個省份分為四類:一類地區中的內蒙古東部、西部電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例為15%,陜西、寧夏、甘肅、新疆、西藏、遼寧、吉林、黑龍江八地電網消納比例為10%;二類地區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山西、青海、云南七地電網消納比例為8%;三類地區江蘇、上海、廣東、湖南、福建、河南、安徽、湖北、廣西、海南十地電網消納比例為4%;四類地區浙江、貴州、四川、江西、重慶五地電網消納比例為2%。□(艾怡坤)
來源:中國礦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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