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財政部獲悉,從2013年10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我國將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的《關于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此舉旨在鼓勵利用太陽能發電,促進相關產業健康發展。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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