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獲悉,《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公布,將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分為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糧食質量安全管理、糧食質量安全檢驗和糧食質量安全事故處置等八個章節。
新的辦法明確了糧食經營者對糧食質量安全承擔主體責任;從事糧食經營活動,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標準,嚴格遵守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反食品浪費、糧食節約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嚴禁多扣水雜、壓級壓價、以陳頂新、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行為。(總臺央視記者 孫淵)
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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