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監局在其官網發布了《醫療器械網絡銷售質量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范(征求意見稿)》)。
據介紹,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組織起草了《醫療器械網絡銷售質量管理規范(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四章七十四條,分為總則、網絡銷售經營者質量管理、平臺經營者質量管理、附則等四個章節。
《規范(征求意見稿)》強調,本規范是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環節質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適用于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經營者和為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視頻、直播、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為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經營者提供網絡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網絡交易服務的,應當依法履行平臺經營者的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義務。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活動和提供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應當遵守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確保網絡銷售醫療器械質量安全和可追溯。
《規范(征求意見稿)》要求,通過直播方式營銷醫療器械的網絡銷售經營者,應當為直播營銷人員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授權書,授權書應當載明直播營銷的品種和期限,并加強對直播營銷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對直播營銷人員為本企業開展的直播營銷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此前,有《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記者 韓璐)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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